这下,许多更来劲了。
“这枪,神了!到现在,还没一人能挡得了十枪。枪技王者,非此人莫属。霸王枪、覇王枪,名不虚传啊!”
王凌云也连声道:“如此枪法,只怕拿到整个青叶城、甚至于青桑城去,都罕有敌手了。”
林天宇也驻足现场,连看五场,越看眼睛越亮。
枪若游龙、翩然追风、惊鸿一现、缭乱虚空
枪法灵活多变、身影纵横、来去如风、角度幻变枪又至、步步无定乱人眼。
枪法惊艳自不必多说。可身形迅捷快速,竟完全不亚于枪法出色了,更为枪法平添三分威力。有时,明明死角处,却又一枪突至,若天外飞仙,让敌手防无所防。脚步更是变换多端,相比于枪法,更让人眼睛无以锁定。
五场下来,林天宇得四特色:枪法、身法、意想不到的角度、步法。
步法!
啊!就是步法!
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刚才的瘦小双短戟武者。瘦小双短戟武者的戟法,确实差了剑法武者的剑法太多了。瘦小双短戟武者能赢,赢在步法。不过,他的步法,想较于剑法,胜出并不太多。或者,也可以说,与那高明剑法,不相上下。而剑法主攻,步法却主逃,因此,在高明剑法之下,才会是越来越显狼狈。也正是因此,才会不知不觉间,就很容易让人直接忽视了过去,他那步法,一样有了些许胜出的机率在了。到了最后,显然,瘦小双戟武者正是抓住了这难得的机率。
输于步法,潇洒剑客,输得不冤。
再看霸王枪,枪法的确高明之极。不过,那么多武者,无一人能支撑十招。更多的,应当是得利于步法。高明的步法,再配以高明的枪法,遂使霸王枪得以称霸擂台之上。
枪快;身影紧随了枪法,不落半分;变换的枪法,超越了思维;可若非步法转换迅捷,人都未能到达了死角处了,又何以从死角出枪呢?
步法!步法!
从惊雷剑起,就明白了高明步法,是何等重要!
此次外出历练,又何尝没有寻一高明步法武技的心思呢?
虽然,家族是有步法收藏了,可那步法,也太基础些了。
可高明步法,又实在是太难得!所以,一眼看了幻身叠影步,才会那么思绪不定,直欲当即买得此步法才甘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