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上吃了不少。
雪姬望着白稷,连忙把白兔抱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望着白稷。显然,她对白稷上次的玩笑还是耿耿于怀。
“雪姬,不可对国师无礼!”
王贲寒着脸,他还没教训这丫头呢。
不顾劝阻,偷偷摸摸骑马跑出来,成何体统?这得亏是没出事,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该如何向死去的夫人交代?!
一大早见了人也不行礼,不通礼数。
“雪姬,见过国师。”
“没事没事。”
白稷摆了摆手,满不在乎。
他的确是好兔子肉,却也不会为了口腹之欲把人家宠物给杀了吃。对雪姬来说,这兔子更像是她的亲人,是一种寄托。
雪姬躬身作揖,抱着兔子就跑了。对于昨天发生的事情,她基本上都已忘记。更不知道自己手刃两个流匪,这样其实也好。
王贲深深的叹了口气,颇是无奈。
进过朝食后,王家大部队便走了。
来的急,走的也急。
雪姬坐在马车内,抱着白兔,手里还有着竹筒。
用专门的木塞子塞好,打开后就能闻到股甘甜味。拿出颗熏豆来,稍微咀嚼了下,顿时甜到了心里。
“小白,咱们又得回去了。”
雪姬抱着白兔,脸上满是惆怅。
她觉得还是泾阳这边有意思,白稷总会有些惊喜。行为举止不拘泥于世俗,独树一帜。自幼至今,雪姬未曾结识过任何朋友,就如同是张白纸。这种朦朦胧胧的感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的。
古代婚配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能配上雪姬身份的,诺大咸阳也没有几人。再加上雪姬有癔病,哪个不开眼的勋贵之后敢娶她?
临走前,白稷也说了自己的看法。别强迫雪姬做不喜欢的事情,她念念诗词倒也没事。另外,最好是不要受什么刺激,免得犯病。
而后,他还把淳于越辛辛苦苦抄录的诗句送给了雪姬。不多,一百多首,用了二三十捆竹简。美其名曰:治病!
……
望着马车离去,淳于越委屈的差点落泪。
他当个文抄公容易吗?白稷倒是大方,一股脑全送了,一卷都没给他留!
“老淳,你去给我找几只田犬来。”
这年头大户人家基本上都养狗。犬分三种,田犬、吠犬和食犬。其中田犬就是猎犬的意思,用来田猎捕猎之用。
胖子就养了只非常神骏的大黄狗,拴着绳子,异常凶悍。听说捕猎是把好手,曾经单枪匹狗抓过野兔。
“君上要养犬?”
“嗯,细犬就好。”
这是种花家最为古老的猎犬品种,白稷想的是将其训练成搜救护卫犬。以后要找什么人或者物,都能帮忙。甚至还可以看守田宅,保一方平安。
淳于越点点头,表示没问题。泾阳养犬的人还是不少的,以白稷的面子要两只幼犬并不难。
趁着他们去忙碌,白稷就想着先用钢材锻造把武器试试手。
话说,要不试试看打造口飞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