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秋,晨。
申城市,城南球场。
这是一座公众球场。
两个身材高大的少年,迎面对峙。
秋风起,落叶纷飞,天地间一片萧条!
戈锋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对手,长发在风中狂乱地飞舞,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杀气!
只有在篮球场,他才能体会到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
戈锋两只手娴熟地在胯下倒着球,脚步快速地移动。面前的对手弓着身子,重心压得很低,随时准备抢断他手中的篮球。
戈锋嘴角微微一撇,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的右手突然一挑,球向对方头顶飞去,那少年急忙跳起封盖,球堪堪擦指而过。
戈锋闪电般地从他身边滑过,在他身后捞到皮球,身体腾空而起,双手高举篮球,向篮网滑翔而去。此刻的他,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御风飞行。
“砰”地一声,他重重将球灌入篮筐,双手挂在筐,身体就势弓了一下,轻轻落地。
“你输了,”戈锋冷冷地说,“100块拿来。”
少年歪着脑袋看着戈锋,仿佛看侏罗纪恐龙似的。他,关峥谷,J市枫陵高中校队主力中锋,竟然屡屡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街球小子。对于视篮球为生命的他来说,真是个幽默的讽刺!
关峥谷打量着面前的少年,衣衫敝旧,神情倔强冷傲,一年前自己来这里练球时见到他,他就是这副样子。
“打一场,输的付10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关峥谷每到周六都会赴这个100块赌约,一年来,他在高中联赛中所向披靡,称霸篮下,但在这片场地,却从没有赢过这小子一次。
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关峥谷取出了一张百元大钞,交给了戈锋。他每月的零花钱,至少有三分之一要被这小子赢去。他就不明白,这小子那些层出不穷的花招都是从哪儿学来的,自己十年苦练的扎实功底,在他面前似乎不堪一击。他那些怪异的招数如果在正式比赛中,可能华而不实,甚至贻误战机,但一对一和他对垒,却偏偏挡不住他神鬼莫测的妙着。
“两个小鬼,刚才在这儿打球了是?”六七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了过来,一个个奇装异服,痞气十足。
为首说话的那个满脸横肉,脖子挂着根手指粗细的项链,黄澄澄的,也不知是真金还是假铜。可笑的是他的发型,两边光秃秃的,只有中间留了一道菜畦式的黄毛,根根竖立,离远看仿佛西瓜皮粘着根香蕉似的。
“这里是战狼帮的地盘,在这儿打球要交场地费。100块拿来。”黄毛看见了戈锋捏在手中的钞票。
“这座球场是公共的,从来没听说属谁所有。”关峥谷气愤地说道,这也忒黑了,打一场球就要100块,比市体育馆要价还贵。
“从今天起,城南所有的球场,都归战狼帮保护,我黄鼠狼就是这里的老大,小子,你不服吗?”黄毛竖眉瞪眼地对着关峥谷吼叫。
“原来阁下叫黄鼠狼,怪不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关峥谷双手插兜,嘴角扯出一丝嘲弄的微笑。
“什么意思?”黄兄的脑筋看来不怎么灵光。
“大,大哥,他的意思是说,你在大放臭屁。”旁边一个机灵的小弟提醒他。
“操你姥姥的,你才大放臭屁咧!”黄鼠狼挥手给了那个小弟一耳光,恶狠狠地盯着关峥谷,喝道,“小子,你活腻了是?”
关峥谷微笑了一下,暗忖黑社会唬人怎么都是这句话?动辄就问人是不是活腻了,仿佛他们跟阎罗王有多熟似的。
“这里是我的地盘。和我打一场,你赢,100块归你。你输,马滚!”一直不作声的戈锋突然说道。他俯视着这群比他矮一头的痞子,语声中充满了不屑。在这座球场,他从来未逢敌手,在他的观念中,他就是这里的君王。谁想在这里宣示主权,必须凭球技战胜他。
“黄爷我不会打球,只会打人。小子们,狠狠地给我打,打到他亲娘也不认识他。”黄鼠狼指着戈锋,吩咐手下动手。
几个痞子发一声喊,冲去围住戈锋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以众凌寡,向来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戈锋灵活地躲闪着,从小到大,为了保护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他不知打了几百场架,这种场面,只能算毛毛雨。
他的身高腿长,每一次出手,不是拳头击中了对方鼻梁,就是腿脚重重踢中对方下阴,他的这些招数,都是在实战中摸索出来的,简单有效,短时间内可以让对手失去反抗能力。
片刻之间,六个痞子倒了一地,捂着各自的要害哼哼唧唧地痛叫。
“啪啪啪”,背后响起了关峥谷热烈的掌声。这小子,不仅球打得棒,打架也是一把好手。
戈锋走到了黄鼠狼面前,冷笑道:“怎样?”
黄鼠狼向后退开一步,手成螳螂之形,脚踩蜈蚣之步,虎虎生风地耍了一套拳法,动作迟缓,仿佛乌龟下蛋,姿式难看,恰似王八翻身,好一套“乌龟王八拳”!
他正耍得兴起,戈锋“砰”地一拳,击中他的左眼。黄鼠狼哀嚎一声,捂着眼睛蹲了下去。
关峥谷笑得坐在地直打跌。
“全都给我滚得远远的,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戈锋冷冰冰地对着这帮流氓说道。
黄鼠狼的左眼肿得老高,仿佛一只独眼熊猫。他恨恨地道:“黄爷我平时就是用这只左眼来迷女人的,你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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