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除了在吃饭时候,上演抢菜大战,一片欢声笑语谈事情,也是屡见不鲜。
而且,喜欢跟彼此,分享日常的大小事件,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
云溪喝了一口汤,慢慢悠悠的开口,眉飞色舞的描述这一天发生的事情,“钱程,抢我们宅子那人,他叫白梨莫,我们今天去吃了金丝搅瓜,之后便去了书铺,淘到三套孤本,还去了菜市场……”
钱程皱眉,半天想不出来形容词,“白梨莫,这名儿还挺……别致。”
云溪点点头,继续说,“嗯。”
好家伙,还去了菜市场?
钱程已将能想到那兄弟,左手一只鸭,右手一只鸡的场景了,果然妞妞就是……独特。
钱程想着想着,不自觉的,点头说了出来,“可不是嘛,咱家妞妞就是独特,嗯,独特。”
独特,什么鬼?
云溪抬头,一脸疑惑的,望向突然开口的钱程,“……”
钱程用咳嗽掩饰自己的心虚,他绝对没有,要同情那个叫白梨的意思,“咳咳咳,没事没事,我是说,这菜真好吃。”
钱程嘿嘿一笑,立马转移话题,打扰了,还是怕被揍,“哦,你看见的白衣少年,可有我俊俏?”
云溪放下手里的碗,咬着筷子,仔细的上下扫视了好几眼钱程,“嗯,不相上下,各有味道。”
不说别的,就算天天呆在一起,已经习惯了钱程的帅脸,云溪仔细看一遍,还是觉得这厮,就像是被精雕细琢过一样,的确算得上,难得一见的盛世容颜了,而且自己的心,自然得偏向钱程一些。
钱程的眼神总是,时而邪魅,时而搞笑,通身是那种矜贵魅惑的气质,就是那种痞帅痞帅的,一眼便被容颜惊艳的帅。
而白衣少年,绝美的五官,浅淡的神情,则是绝逸出尘,不染世俗的仙,一身清冷气质,让人如沐春风,一眼万年。
钱程拿起一只鸡腿,啃得喷喷香,“哟,这世间竟还有与小爷,不相上下的少年。”
云溪看了一眼面前,放飞自我的钱程,笑着嫌弃一句,“自恋狂,吃饭。”
钱程缓缓抬眼,挽唇笑,摸摸自己高束的墨发,“说谁自恋呢,爷,天生丽质。”
云溪承认,有被帅到,不过嘴上还是继续嫌弃,“恕在下冒昧,就这,还说自己博学多闻呢。”
“冒昧了。”
钱程随着云溪一起,扬起嘴角,她开心就好。
时时刻刻,都要将照顾好妞妞,作为自己的使命。
这样回家,才不会被小院里爷爷奶奶,叔叔婶婶,还有师傅围着揍。
旁边的黑子,都已经懒得抬眼了,只夹菜吃,多吃些菜,它不香吗!
都是日常,都是日常,淡定,见怪不怪。
晚饭后,云溪练琴的时候,跟钱程说了答应请北川漓陌吃饭的事。
钱程听完,一口回绝,“都抢我们宅子了,还想来蹭饭,不行不行。”
云溪停顿了一下,咬唇开口,“钱程,那个……我已经答应了。”
当时云溪也是想着,那纨绔人还挺好的,又帮着自己,拿回来这么多东西,请别人吃顿饭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