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俩如此激动大叫,唐蓦然急忙起身制止,小声翼翼的说道:“你们快坐下,法庭上不能这样大喊大叫的,于律师他会处理的,快坐下?”
“肃静,法庭上需要肃静,谁要是再大声喧哗,就马上离开法庭。”
她们的吵闹,引得法官再次敲响了法槌,直接警告了一句。
怕真的被赶出法庭,孔繁羽和王惠芬才不情愿的安静了下来,无奈的回到坐位上。
唐蓦然深深的叹了口气,时刻关注着她俩的情绪变化,深怕再发生之前的情况。
“请原告律师注意你的言辞,我们今天开庭辩论的,是原告和被告是否存在感情破裂?而不是被告个人的行为。
举例者须举证,如果你没有真凭实据,可以证明我的委托人有不道德的行为,就不要随便假设猜疑。”于律师及时发言,提醒着对方的言语。
冯律师毫不示弱,直接反问道:“那我也想问被告律师一句,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怀的孩子,是我的委托人的。”
“我的第二份物证,就是为了证实和打消,像原告律师刚才所提出了那些疑问和猜测。
这是一份湖南省张家界地区,一家旅馆的住房记录,时间是从2011年3月12日到25日期间内,也就是原告在出国前一个星期的时间。
请原告律师看清楚,记录上登记的两个名字,就是叶康志和孔黎夫妻两,而且是只开了一间房。”说道这里时,于律师特意走近冯律师对面,把记录拿在他眼前看,继续道:“大家一定奇怪!他们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去了那里住了4天?
因为原告在和被告结婚的时候,经济条件不太富裕,没有任何的蜜月旅行,所以才会在原告出国前,去张家界补一个迟来的蜜月旅行。
有了这份旅馆的住房记录,和被告的打胎病例记录,足以证明,在原告出国留学之前,和被告的关系没有任何的破裂,夫妻关系如常。”
说罢,他就把两份物证交给了法官查看。
于律师最后提交的物证,足以证实了叶康志在出国前,和孔黎的感情没有破裂。
再加上之前的人证和物证,也证明了在叶康志出国留学的两年里,一直都和妻子孔黎保持着联系,并没有分局的意向。
这些前前后后的证据加起来,令整场官司有了一个决定性的定义。
当辩护的所有环节都进行完了以后,最终法官宣布,叶康志起诉和妻子孔黎感情破裂,分局期满为由的离婚案件,因证据不足,不予离婚。
当法官宣布了这几句大快人心的话后,在场所有支持孔黎的人们都起立拍手,大大的松了口气。
他们打从内心里为孔黎的胜诉而高兴,唯独孔黎一人高兴不起来。
官司虽然胜诉了,但她却没有得到什么?除了拼命守护住了和叶康志法定的夫妻名分之外,再无其它。
相对之下,失去的却是最多的。
虽然她保住了自己的婚姻,却已是名存实亡。
叶康志连开庭都不愿意露面,可见是多么不想与她见面呀。
虽然名义上还是夫妻,但却彼此仇视,以后会怎么样?他还会不会回来?更是没有人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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