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同她是见过的。
川渝总都督进京谢恩,当日大雪绵绵,实在是出不了城,便只能留宿一夜。
又因总都督与王将军年少时曾有同窗之谊,是以理所应当的,住到了王家。
大概也是那个时候,皇上赐婚的念头,便初有雏形了。
他随家父去府门口接人,飒飒大雪满天都是,像鹅毛一样扑下来。
轿子铺了厚厚的毛毡御寒,每个人身上都穿着皮氅,露出一颗圆滚滚的脑袋来。
独是王博衍,如松柏一样挺拔站着,一眼望来,人群里的他会发光似的,气度卓绝,面容清冷,不必做任何事,便能惊艳得让人挪不开眼。
他盯着缓缓落在府门前的轿子,肖总督一出来,便跟着家父上前寒暄。
王博衍见过半个京城的名门闺秀,见过帝京城里的公主郡主,端庄自持有,才情卓绝有,天真活泼有,风情万种有。
偏没见过谁穿大红大紫的袄子,还能像山灵一般身形灵活,钻出轿子不先看大气恢宏的府邸楼阁,反而先蹲在地上捧了把雪,银铃一般的笑音从街头传到巷尾。
不刺耳。
像隔壁罗举人养的那只百灵鸟儿。
“北方的雪积得真厚啊!小椒你瞧!明儿肯定能没过膝盖!”
肖总督咳嗽一声,低唤了声:“玉瓒!”
一张冻得鼻尖发红的笑脸便从矮处撞进了王博衍的视线里。
“王伯伯好。”
她行礼,不伦不类的。
随后一双闪动的眼睛便落在了王博衍的脸上,四目相对,王博衍依旧冷漠,他直勾勾的望着肖玉瓒,像是要把她真真切切的再看清楚一点般。
本以为她也会尴尬的别开脸。
谁知道那张笑得冬雪消融的脸更开怀的绽放开,她眉眼弯弯,红彤彤的耳朵眼尾特别显眼,像兔子一样。
“王家哥哥!”
她唤他。
比夏日里的鸢尾花还绚烂漂亮。
仅是暂住一夜,除了门口喊得那声‘王家哥哥’以外,再没有旁的交集。
杜文娇那年恰好回了娘家小住,也没与肖玉瓒遇上,回府后听说川渝总督的女儿来过,还在府里面同几个官家太太笑说过这事。
据说啊,川渝首府金平城里,有一个人尽皆知的笑话:
总都督的嫡女肖大小姐,年逾二十了,还未婚配。
川渝难行,诸多流寇,异族暗涌,山高水远,可也是个人杰地灵的宝地,美人如云,一个赛一个的火辣娇俏,素来有用‘川渝佳人’四字称赞姑娘容貌的话流传。
而这位肖大小姐嫁不出去的缘故,却并非貌丑。
相反,肖大小姐生得般般若画,皎若秋月,姿色天成,芳菲妩媚。
眼波流转里涟涟弄色,说是川渝首府的第一美人也惶不多让。
可惜的是,这位肖大小姐,脑子是个有病的。
她自幼在金平城长大,从小到大的‘光辉事迹’够得上茶馆里说书的老头子讲个七天七夜不带重复,够得上攥写小记的穷秀才写个二十来本不带歇气。
肖大小姐的威名,金平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一提到肖玉瓒三个字,满堂神佛都要叹口气。
好好地一个绝代佳人,怎么就想不开,跟金平城里要饭的乞丐头子拜了哥们,和常县令家不成器的小儿子称了兄弟。
美名其曰:剿匪三杰。
就是这么一个金平城人人闻风丧胆,天上都要踩出几个脚印,气得肖总督从心梗到如佛的肖大小姐。
在一年之后,嫁到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