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梳的店里,你把你的盒饭给了店门口一个小乞丐!”
“我想起来了,那时外婆已经搬到普县县城了,放暑假回外婆家,我找了一份卖玉石木梳的店做店员的暑期工,中午他们会包一份盒饭。”
他们相视一笑,像是穿越了时间的隧道,回到彼此最初看见的模样。“对,我就觉得在哪里见过你,是你的眼睛,我记住了你的眼睛,特别的清亮!”
“那你知道,我本来是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一辈子的!”未央道,“可你出现了,我在我的人生旅途中遇见了你,因为是你,所以我改变了之前的决定!”
“我知道!”他说,“这些我都知道,因为我一直有在看你的书,你的那本写你和你的猫的书。”
“对了,你和你们公司那个兰欣……”
他忍不住笑了,看来即使淡泊如她,也是会吃醋的。兰欣是个比较特别的存在,他到公司的第一天就认出了她,虽然时间改变了她的形体,但还有些依稀的轮廓未变。对他来说,他的的记忆是没有时间的限制,昨天的事和十七年前的事都一样清楚,她是十七年前和他一起在天桥下的孤儿。那时,他们都没有名字,只有号数,她是5号。
可这些,他暂时还不想告诉未央,不想让她有更多的担心,他笑着说道,“那是周老板开的玩笑,我下周上班就把你的照片摆到我的办公室,告诉大家我已经名草有主了!”
“这样还差不多!”未央笑了,他看着她开心他就更开心,他读她的书,在她的书里总觉得自己是不好看的,可在他的眼里,她是最好看的。
未央可能是那种不怎么在乎自己外表的女生吧,她几乎都不会化妆,因为她不太愿意把时间花在化妆打扮上面,平日她总要赶稿子,其余的时间她大都会去书店、图书馆,一泡就是大半天,她与书为伍,与书的作者为朋友,那些书籍是另一个浩渺的世界,她是这个世界最虔诚的信徒。她觉得不论去书店、还是图书馆都是不宜化妆的,就是整洁简单就好。
她其实是极美的,她与周曼一起走在街上,一定是最高的回头率,只是她从来没有留意过别人的目光。如果周曼是一株牡丹,那她就是一朵青莲。
她的头发是乌黑浓密的,柔顺的披散下来,直到腰间,像做工细密的绸缎,她的脸是椭圆偏圆的,眉似柳叶,双眼皮,眼睛像闪烁的星辰,清透而光亮,挺挺的鼻子,小巧的嘴巴,稍圆的下巴。她大约1米65左右的身高,身材是那种细长娇小而匀称的。她与林广一样,身上都透着一种风雨少年的感觉,大约都是由心底而发出来的吧。她若是稍稍化妆一下,扑一点薄粉、勾勒一下眉毛、再化一点口红,在别人眼里便是美得惊心动魄了,走在街上,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一样的。
可比起好看的皮囊,她更注重内心的丰富,一直以来,她都像一个孜孜不觉的学子,青青子襟子,悠悠我心,这是她给自己最初的定义,也是她一生最终的定义。如果可以,她愿一辈子都呆在象牙塔里,那浩如烟云的书,穷其一生她都愿意,皓首穷经就是她的理想。
现在她的世界里多了他,她知道他和她是同路的人。她向他问道,“从这一刻开始,你可要爱我、敬我、理解我、支持我、包容我!不许发脾气、不许凶我、不许骂我!要温柔、善良、勤劳、一生一世钟情于我!你可愿意?”
他眼里洋溢着幸福温柔和宠溺,一生一世,只因为你,一生一世他都愿意,他说,“我愿意!永远爱你、敬你、理解你、支持你、宠你!不发脾气、不凶你、不骂你!要温柔、善良、勤劳、一生一世钟情于你!”
“好!咱们的盟约缔结成功!我也会如此待你!”她主动挽上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她的唇碰上他的,盖一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