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妈,我回来啦!”
唐墨刚一回到营地,就朝着自己的竹屋奔跑过去,刚刚跑到门口,小江的身影也恰好出现,于是唐墨毫不犹豫地就扑到小江的怀里去了。半天不见,十分想念。
从金大师的视角看过去,可不正是一副乳燕归巢的画面嘛。
“大师,您回来了!”小江松开唐墨,朝着金大师走去,既然他回来了,也就意味着即将要做饭了,这时候想必是需要自己打打下手做做杂事的。虽然自己实际上才刚刚进竹屋不到三分钟,但是她不会说出来,她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任劳任怨的保姆。
“你先别忙,我虽然是老头子了,但是跟厨房有关的一切事情,对一个厨师来说都不是负担,我都还能做得来。你先去给小猴子洗漱一番吧,一整天跑跑跳跳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汗臭味,不洗澡可不能给他上饭桌。”
“好的,金大师,那我忙完就来帮您。”
小江歉意地笑笑,转身去屋子里找唐墨的衣服去了。这一下午拼拼凑凑,用竹片做了一个水桶,虽然有丁点儿漏水,但是应付洗澡是足够了的,这样就不需要像昨晚那样用毛巾蘸点热水蘸点凉水给他擦身那么麻烦了。
“你把水温调得低比昨晚一点,不要问,我自有用意,你只要严格执行。”金大师对着小江的背影说道。小江果然什么都没说没问,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金大师把刚采摘回来的天麻洗干净,看着手里肥嘟嘟的带着透亮的淡黄色的它,心中颇有几分欣喜,将它切片之后放在水里浸泡着。看着灶台周围少得可怜的调料,心里不由地发出一声感慨:还是太少了些,这山上有不少野生的天然调味品,要是不去采摘一点回来,岂不是对不起我赫赫有名的江湖称号?要是被那些老头子知道我在山里吃得这么寡淡无味,非得被他们笑死。打定主意之后,金大师也不再纠结,开始做今天的晚饭。
真要仔细数起来,今晚要制作的菜肴也并不多。猪脸骨就算熬高汤也存放不了几天,所以干脆文火煨成清汤,一两餐喝完最美。这件事在下午的时候已经交代了小江,前面已经教给她方法,如今正好让她练练手,这个汤已经在下午文火慢炖好几个小时了,现在只要转移到竹筒里,把折叠锅空出来炒菜即可。
白切猪手也早在炖汤之前已经煮透了,只差切片而且,这点工作量对于金大师来说不过片刻功夫就可以完成,毫无难度可言;蹄膀也飞好水了,但是没有足够的调味料因此还没成菜,恰好明天要去找调味料,那就留给明天再做好了额;至于五花肉和笋,存货都有的是,那就再做一次五花肉焖竹笋好了,这道菜就讲究个新鲜,要是再过两天再吃,肉和笋的品质都大大下降,那时候才吃这道菜就毫无美感了。
最后一个,就是那一布袋的竹象鼻虫了,这是个好东西,可以当做餐后零食,围着火堆边烤边吃,再嘬一口小酒,这样的人生简直不要太美妙!
金大师的目光从案板上的粉嫩带白的猪脑和浸泡在水里的天麻片上扫过,心里已经有了主意。自己特地采回来的宝贝食材,自然是不可能忘记的。
计划好之后,剩下的就是金大师的表演时间。
煎油、下笋、焖煮,起锅,动作一如既往的潇洒自然,一动一静带着令观赏者心旷神怡的韵律感。
宝刀出鞘,洗净刀身之后,两根猪手被金大师剔除骨头,只剩下富含胶原蛋白的皮质和少部分瘦肉以及筋腱。
从远处看来,老人在下厨,炊烟袅袅;妇人举木瓢,给孩童洗头。这是多么唯美、多么温馨的一幅山野农家晚炊的画面。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吃白切猪手还是喜欢不剔骨的,就喜欢吃掉外层有嚼劲的皮质和弹牙的筋腱之后,一边啃一边吮吸骨头里蘸着酱汁的香味,这也是吃白切猪手的一大乐趣。对他们来说,没了骨头的白切猪手,那就跟吃剥好壳的皮皮虾、挑掉壳只剩下肉的炒螺丝一样,变得索然无味,毫无乐趣可言。
白切猪手要不要剔骨这个问题,争论了很多年,并将继续在争论之一直存在下去。
但是现在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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