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越来越炎热,就连早上都是热浪滚滚。
谭千阳一大早就起床了。
他还是像以往一样,搬运了一会儿气血,又练了一下环首刀法以及金刚拳。
然后谭千阳再拿出了“仙鹤”画像,开始“观想”仙鹤。
争取早日练成“鹤形”。
只是,每每观想,甚至稍微运转气血,都会出现“象形”。
这相当于在干扰着谭千阳练鹤形。
但没办法,这就是同时练两门武功需要面对的困难。
不过,有了画像,谭千阳明显对“鹤形”更加熟悉了。
相信用不了多久,大概就能入门了。
谭千阳练完武功后,来到了饭厅,见到了母亲谭李氏。
谭李氏望着谭千阳,微微一笑道:“儿啊,听说你最近练武很刻苦。瞧瞧这身子骨,的确结实了许多,难怪阮家小姐会看上你。”
谭李氏脸上的表情露出了一丝欣慰之色。
谭千阳正剥开一个鸡蛋,刚刚塞进嘴里咬了一口,就听到谭李氏的话。
“等等,娘,你说谁看上我了?阮家小姐?”
谭千阳有些莫名其妙。
阮家小姐,他都不认识啊,连面都没有见过,怎么可能看上他?
“对,就是阮家小姐,那位安阳县颇有名声的秀秀姑娘。”
谭李氏似笑非笑的说道。
“秀秀姑娘?”
谭千阳脑海中猛的浮现出了一幅画面。
一名体态魁梧,壮如蛮牛的女人站在街上,简直就是鹤立鸡群,想不让人注意都难。
谭千阳的确见过,而且就在昨天。
其实他本不以为意,但对方实在是太有特点了,谭千阳见了一面就记住了。
毕竟,那样的女人,想没有印象都不可能。
“啊?”
“娘,你是说她?”
谭千阳终于回过神来了。
一瞬间,他感觉心里一凉,连嘴里的鸡蛋也不香了。
阮家小姐阮秀秀,那可是一只胳膊都比一般人的的腿还大!
“娘,儿子实在无福消受啊。”
谭千阳急忙摇了摇头,他担心谭李氏会不会“牺牲”他,和阮家联姻。
在他的印象当中,阮家在安阳县那也是独一档的存在。
论底蕴,远比谭家要强的多。
也就是谭家出了一个“虎将”谭千军,才能压阮家一头。
与阮家联姻,谭家一点都不亏,甚至还大有好处!
谭千阳是真怕他被用来联姻了。
毕竟,在谭家人的眼中,他就是个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
如果能用来与阮家联姻,那简直再好不过了,也算是废物利用。
“吾儿不喜欢?”
“其实,娶妻当娶贤。要是你不满意,以后再纳妾即可。”
“老大、老二、老三都用不着为娘操心。可就是你,是为娘的心头肉。你文不成武不就,又无法继承家业,一旦为娘百年之后,你又该怎么办?”
“但你若是有了一个强大的妻族,那就不一样了。要不,吾儿好好考虑考虑?”
看样子,谭李氏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她也知道,谭千阳似乎被她给“养废”了。
她还在时,谭千阳自然享尽荣华富贵,无忧无虑。
可是,一旦她死了呢?
到时候,谭千阳靠谁?
如果谭千阳娶了阮秀秀,那就不一样了。
阮家人丁单薄,阮秀秀是阮家唯一的女儿,一直视为掌上明珠。
阮家若成为谭千阳的妻族,哪怕他一直纨绔下去,以后的富贵生活也一定不差。
谭李氏其实都没怎么指望阮秀秀能看上谭千阳。
再怎么着,阮秀秀都是阮家掌上明珠,听说还继承了阮家的传统,弓马娴熟,深得阮家长辈喜爱。
谭千阳一个纨绔,拿什么去比?
但阴差阳错,阮秀秀就是看上了谭千阳。
理由很简单,谭千阳身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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