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灵看不上,也不足为奇。
任千秋却也不甚在意。
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一定会让这条小泥鳅刮目相看的。
他对自己有信心。
在离开之前,有几件事他必须要完美解决,方能离开。
其一,将黄眉大王送回小西天。
其二,找到牛魔王,也把他送走。
其三,自己应该给父母留下一笔钱,以养老之用。
他这一去,再回来,只怕要在很久以后了。
再有就是,甘老师的事儿,他总要弄个清楚明白。
心中烦闷,他竟在天台之上缓缓练起枪来。
长枪之器,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来,实始于此。
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己。
相传枪实传自苗蛮,枪谱载:
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枪法之始也。
阳光撒下,汗滴点点,不已多时,任千秋早已汗流浃背。
练武,须精、气、神,合为一处,方为最佳境界。
杂念太多,则不宜练武,易走火入魔,心力憔悴。
“小子,没想到你镜心通明,练武悟性颇高,只是,老夫劝你,还是劳逸结合最为上佳,枪法,是所有兵器之中最难练的,你还是从基础开始练吧,扎扎实实练好基本功,比什么都强。”
果真是一语道破天机,任千秋恍然大悟。
枪法和剑法,刀法,有所不同。
前者可以花里胡哨,以快取胜。
但是枪法不同,威力无穷,却更注重根基。
根基不稳,生死之战中,就极容易露出破绽,被人斩杀。
“色虫,多谢了!”
九霄噬神枪忽然颤抖起来,“小子,老子是龙,不是虫!更不是什么色虫。”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繁衍分支,更是遍布天下,不是色虫又是什么?”
龙族,在天庭成立之前,曾是大荒第一大势力,压得无数生灵抬不起头来。
其血脉固然强大,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其繁衍能力太强,数量庞大。
只要体内带有一丝龙族血脉,便算是其族人。
上古十大神兽,十大魔兽,十大凶兽,超过三分之二,都是龙族一脉。
饕餮,也是龙之九子之一。
任千秋收枪而立,傻妞手中拿着已经洗好的手帕,细心地给他擦着额头的汗水。
不一会儿,鼻尖飘来饭菜香味的时候,两辆豪车在院子里停了下来。
何蓝到了。
游所为,也到了。
何蓝喜欢游所为,而游所为切却喜欢肖楚楚。
典型的三角恋。
可惜,如果肖楚楚喜欢何蓝就好了。
这个三角形才算完整。
厨房里,肖楚楚听到外面的声音,高兴地前往开门迎接。
“楚楚,他人呢?”
“在天台呢,上去有好一会儿了,也不知道在上面干什么。”
“我知道了,你慢慢忙啊,我先上去看看。”
何蓝丢下手中的包,就要朝天台跑去,却被肖楚楚一把抓住。
“何姐,你上次给我,我没要的那张符咒,还在不,我跟你说,这家伙就是一神棍骗子,你把那符咒还我吧,待会儿我给它扔了。”
“啊,你不早说,上次你不要,我出门就给扔垃圾桶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