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王远之直接下车帮忙把三轮车上的衬衫搬到了挎斗里。
五百件只是塑料袋封上的衬衫,也把挎斗占了个满满当当,还好,如今的衬衫不是后世的包装盒,不然还真装不下。
至于宋月蕊,那就只能坐在后座上了。
“去哪儿?”
“宏山那边。”
今天王远之的目标并不是市里,而是城外的集市。
四十里的距离,虽然他跟宋月蕊都是大长腿,可也不可能蹬三轮过去的,所以他才去借林晓妃家的挎斗。
王远之之所以想着去集市,也是学自后世网店的套路,积压,过季的产品都是直接拿到集市上。
别说现在,就是三十年后,农村的消费能力跟城市也相差一截。
的确良,在城市里确实过时了,但是王远之相信,在广袤的农村市场,还是有相当生命力的。毕竟穿着难受归难受,但是相对笔挺的模样,在农村还是能穿出去喝茶的……
这年头城里的路都坑坑洼洼,农村的路就别指望多平整了,一路四十里,颠簸的够呛。
虽然宋月蕊那卓越的身材,刹车缓冲余地很大,顿挫感不强,可偶尔颠簸的厉害,撞到狠的一下,还是能听到后面一声闷哼的。
略有销魂啊!
车子一顿一顿的,不撑在王远之身上,宋月蕊根本坐不稳。配合上略带凸起的三角座椅,这前后左右,上上下下的颠簸,对丈夫经常不回家的宋月蕊来说,真是差点颠出人生巅峰,也特么不知道谁设计的。
不知是谁设计的车子,但是开车的人就再眼前,宋月蕊气的锤了王远之一下,“你稳点!”
你当我不想稳?
你这样带球撞人,我也很难受好吧!
关键这年头打破车,破路,我稳的住?
王远之一脸委屈道,“第一次开这车,我不熟悉啊!这路也太差了,怎么稳!要不你来开?”
“……”
虽然理由很充足,让宋月蕊哑口无言,可她却总感觉,这货就是故意的。自从翻墙偷看后,宋月蕊就感觉这家伙,胆子贼大!
可现在让人绝望的是,她想要赚钱,就有求于他……不好翻脸。
王远之更郁闷……十八岁打少年,身体里本来就有一团火,如今被人这么干柴烈火打,刚不住啊。
关键这是个别人的妻子,刚不住也得忍啊!
真是特么的!
一路颠簸,王远之万分煎熬的到了地方,宏山集。这就是在主干道旁边的一片空地上,一片人山人海的集市。
宏山集是附近几个镇最大的集市,定期进行,一个月就那么几天,而这年头农村平时想买点什么不容易,一到集市,人就基本全都挤在一起了。
俗称赶集,或者赶场,赶山,趁墟!
因为就那么几天,一天下来,聚集几万人流都有可能。
就赶集这几天,如果不考虑消费能力,只是人流密度,甚至远超城市核心商业区。
找个稍微空旷点的地方停下,王远之跳下车子,先藏好凶器,气的踹了踹前轮,抱怨道,“这老林的车,刹车该调调了,太紧了。”
“……”
四十里路下来,带球撞人撞的她都有点疼了,听到王远之这会还抱怨刹车,宋月蕊气的横了他一眼,“呵,是你手紧吧?”
“???”
王远之一脸无语……我比你难受好不好。
没理会宋月蕊的话,也没功夫到处挪衣服……王远之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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