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小秋离去,夜半时分便回到了槐树下。
何崇楼高墙大院,杨小秋并不会飞檐走壁的绝技,又如何进得去呢?
要不然从大门进去?
嗯……
若是从大门进去,那叫抢,偷和抢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再说自己一个人,又不属于团伙作案,哪里敢正大光明的进园去抢。
这三天的踩点,还是有用处的。
想要进入何崇楼,就要靠着自己身边的这棵大槐树,因为槐树的一根树杆是伸进院内的,这树杆承受住自己的重量,应该是没有多大的问题。
上树对于杨小秋而言,也非常简单。
小心翼翼的顺着枝丫爬过去,杨小秋内心还是非常紧张的,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成了,自己就有了在京城安身立命的本钱。
要是被抓到了,等抓到了再考虑。
杨小秋平稳的落入院中的时候,脸上展露出了微笑。
大院内的正前方是无数的桌椅板凳,这就是平常看戏的客人坐的地方,杨小秋以前并未来过何崇楼,更没有正儿八经的看过戏,便不清楚这些桌椅板凳摆放着的含义。
在前排的椅子,那是京城的达官显贵坐的地方。
比如说贝勒爷,爱听戏的朝廷官员。
桌椅前面就是搭起的戏台,戏台后面则是平常那些唱戏的演员化妆的地方,值钱的东西也都在后面收着。
杨小秋踩点的这几天,可是见了不少人披金戴银,还穿着凤冠霓裳这样价值不菲之物,只要自己搞到那么一两件,这一辈子都不愁吃穿了。
杨小秋蹑手蹑脚的进入后台,看到了许多木制大箱子。
打开箱子一看,果然是叠得整整齐齐的羽衣霓裳。
再打开一个箱子一瞅,赫然便是一顶凤冠,上面镶嵌了无数颗珍珠。
杨小秋脸上露出激动的神情,心里感慨了一句,发达了。
接着一个难题来了,自己是没办法带走这么多东西的。
杨小秋只是琢磨了片刻,便决定只拿这顶凤冠,这凤冠应该比所有的物件都值钱才对。
扯了一件女人的戏服,将凤冠给包上,挂在了身上,便打算逃离现场。
进来容易,出去可难。
想要按照原本的方法出去,那可是不太容易的。
杨小秋趁着灯笼的微光看到墙角的几个坛子,自己踩在坛子上应该能够爬上围墙,再想办法移到槐树那边去。
当杨小秋踩上坛子的那一刻,突然哐当一声传来,坛子直接被自己踩碎了。
内屋一个男人掌灯,打开了房门,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缓慢靠近,随手还抄起一杆花枪的时候,只听见喵呜的一声。
原来是一只野猫,男人松了一大口气,并未凑过去,放下了花枪又转身回到房间关上了门。
男人便是何崇楼的老板,也就是何崇楼。
何崇楼躺在床上后,他的妻子王玉珍在旁边问道:“外面是谁啊?”
何崇楼回答道:“一只野猫把摆在院角的破酒坛子给打碎了,没事儿,赶紧睡吧!”
王玉珍听完,点了点头,躺了下去。
见屋内的火烛熄灭了,杨小秋这才松了一口气。
从墙出去是不大可能了,只能够悄悄的从正门溜走。
在临近大门的时候,杨小秋看着放在两边的兵器,也抽出了一杆花枪,悄悄打开了大门的门栓,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