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水乃都城运河,环绕城墙也同时作为护城河。
远离市井喧嚣的洛水河,看起来也更加的美艳,悠然流水,浅绿颜色,波光如娟。阳光下灿然闪烁,两岸赤杨与柳树间飞星溅沫,也难怪三国时那才高八斗的曹子建会在洛河边上心有所感,写出那辞采华美、情思绻缱、名动天下的《洛神赋》,甚至还凭借此赋以文力虚构出了真实存在的洛神!
沿着河岸向上游奔着,一个时辰过去了,竟是没有看到任何的妖族痕迹,不免让人心情郁结。
北宫伯玉是个性格比较急的家伙,忍不住嘟囔起来,道:“嘿!笨蛋!你说儒家的人是不是玩咱们呢?莫说这里有甚的妖族,就是连根儿妖怪的毛儿也没有啊!”。
“着什么急啊!蠢货!”,杨文品鉴风景,眺望山川大河,头也不回的对北宫伯玉说道:“河妖喜欢在夜里活动,白天的时候日头太强盛,他们不能远离河边儿。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弄点吃的,养精蓄锐,然后再准备杀妖。”
北宫伯玉撇了撇嘴,不吱声了。
杨文说的很有道理,河妖极为不喜白天行动,白天的时候他们更喜欢在河里休憩,等日头过去,才出来寻猎。
远古的时候,本来妖族与人族也算是同根并蒂,只是某一天,一个强大的妖王饿了,拿几个人族当点心吃,意外地发现吃人会让他的力量快速增长,从此,在妖族的血脉中便流淌着猎杀人类的本能。
人族也不是吃素的,毕竟妖族不同于蛮族,妖族身上的皮毛、角质、甚至内脏、血液都是值钱的玩应儿。因而,哪怕是在没有货币出现以物易物的时代,也多用妖族身上的东西,更何况是如今。据说洛都城最负盛名的拍卖行,曾经拍卖出去三千万两白银天价的龙角,可见妖族身上利益多多。
幸运的用石子儿猎杀了一只命运不逮的好白兔,完全没有愧疚心的杨某人相当麻利的给好白兔剥皮抽筋,用河水洗的干净。
另外一边,北宫伯玉也不遑多让,很快就捡来不少干柴,升起了火,甚至还从怀里掏出一个装有盐巴的小瓷瓶儿,把杨文看的都发愣。
扬了扬手中的小瓷瓶儿,北宫伯玉笑道:“老习惯了,没什么可好奇的,倒是你,堂堂的靠山王世子,我还以为你就是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平日里随随便便用金弹子打鸟雀的草包呢!没想到啊!”。
干强盗的风餐露宿,寻常时候就地取食,带盐巴也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习惯与坚持。也多亏北宫伯玉的习惯,不然那淡而无味的兔肉,不知有多难吃呢。
翻着白眼儿,杨文用削好的木棍将可怜的好兔子串好架在火堆上,席地而坐,道:“你要是跟我一样被逼着游走了大半个帝国,你也会有我这个能力的!人嘛,都是被逼出来的,要是没人逼我,只怕我现在吃饭还得有人喂,哪会自己也动手弄吃的?”。
天色渐暗,云霞满天,景色美不胜收。
北宫伯玉吐出一根兔骨头,眺望远方,诗意大发,但……他却沉吟了半晌,只自说自话、自我欢乐的说道:“绮霞低映晚晴天!好!漂亮!”。
杨文靠在大树干上,瞟见北宫伯玉脸上一闪而逝的羞红色,嗤笑起来:“装什么文人墨客,连《浣溪沙》都不能背全,就整出来一句,憋得难受不?”。
“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北宫伯玉也不尴尬,反而拿出了厚脸皮,开始数落杨文道:“君子不避人之美,不言人之恶,你这人偏偏揪着我的短处不放,还取笑我!小人行径!绝对的小人行径!我就纳闷儿了,你这种小人,向来崇尚仁义的大学书院凭啥破格录取你?”。
杨文笑嘻嘻的说道:“就不告诉你!你打我啊?”。
北宫伯玉:“……”。
两个人臭味相投,不过一天的时间就成为了知己好友,说起话来无所顾忌,谁也不恼谁的。杨文的个人修养虽明显胜过北宫伯玉这个小强盗头子,却并不能说过北宫伯玉,因为小强盗头子时常弄出一些歪理邪说、强盗理论。于是乎,杨文说不过他的时候,就会来上一句“怎么怎么样,你打我啊?”,如此便能气的北宫伯玉没有了下文儿。
正如其他人暗中腹诽的,他们两个搅合到一起,那绝对是土匪遇强盗,偷儿见了贼,无赖碰上小流/氓,形容的恰如其分,没有更好的了。
“行了,咱也别闹了,想想怎么杀妖才是正经的!”,杨文扬着下巴示意北宫伯玉发表一下看法。
北宫伯玉眼睛一转,道:“我觉得儒家这次搞得什么考试,考的不仅仅是杀妖,如何在旷野生存下去,如何搞到趁手的兵器,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别那样看着我啊!好吧!算我说废话了,咱们现在的首要问题就是搞到趁手的家伙!”。
杨文从怀里掏出一柄匕首,歪着脑袋看北宫伯玉。
北宫伯玉一咧嘴,也从怀里掏出一柄短刀。
“尽是屁话,手里都有家伙还找个毛啊!”,杨文笑骂了一句,道:“我在《妖蛮志》那本书上有看到过河妖的记载,多为鱼虾所化。鱼妖的能力是喷水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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