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达蒙着实展现了一番自己的手艺,令夏乐大开眼界。
炖得稀烂,就好像粥一样的土豆泥,煮到半生不熟的豌豆,炸成焦黑色的肉丸,火候太大导致焦糊一片的猪排……
这一桌子“好菜”,让夏乐无语的看向明迪。
“你每天就吃这些东西吗?”
他抓来一颗豌豆丢在盘子上,用汤勺敲得邦邦响。
明迪好笑的看了自家老爹一眼,对夏乐回答道。
“其实我们之前都是出去吃的。我也不知道达蒙为什么突然就要做饭了。”
对此,达蒙脸色一红,一张老脸颇有些不好意思。
你要让他去战斗和暗杀,那达蒙很有信心。
但做饭嘛……他就没有开启这种生活技能!
“算了,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夏乐叹息着和明迪,达蒙一起收拾桌子,来到周围一家两人经常去的家庭餐厅。
找到一个没什么人的角落,明迪拿过菜单,轻车熟路的点了几份料理,对夏乐推荐道。
“这家店的冰激凌很不错,你可以尝尝。还有烤鱼也可以。”
夏乐从善如流的点了一个双色冰激凌球和炭火烤鱼,然后是一份牛排和一大份的薯条。
把菜单还给服务生,明迪和夏乐说起晚上夜游的事情。
达蒙一听,当即要求加入。
“BOSS,我现在可是你的保镖。这种危险行动怎么能不去?”
“BOSS?保镖?”
明迪疑惑的看向夏乐和达蒙,一双紫罗兰色的大眼睛眨啊眨的。
“这是什么意思?”
夏乐对明迪笑着解释道。
“明迪你也知道我刚刚出了名,开设了一家自己的公司,手里很缺人。所以我邀请达蒙来我公司担任安保主管的职位。他答应了。”
说到这里,夏乐也突然想到了什么。
“不过我接下来半年都会在洛杉矶拍戏,你可能要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不然你向学校请假,和我们一起去洛杉矶?或者干脆转学过去。”
夏乐话音刚落,就有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好啊!”
“不行!”
第一道是明迪的,第二道是达蒙。
听自己的父亲拒绝,明迪顿时不开心的皱起眉头,对达蒙问道。
“为什么?我也想去洛杉矶看看拍戏是怎么回事!说不定还能遇到史泰龙!我最喜欢他的《第一滴血》了!”
这暴力萝莉喜欢看的当然也不会是什么温柔的电影。
但达蒙也有自己的理由。
他语气严肃的对明迪说道。
“你明年就要升学,现在正是关键的时候。”
明迪对此有不同意见,抗议道。
“只是升学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再说,就算不读书不是也一样的吗?反正我也不怎么喜欢上学。”
见明迪这么叛逆的回答,达蒙脸色不愉的还想要说些什么。
这时夏乐开口打断了他。
“达蒙,恕我直言。以明迪目前的情况来看,辍学当然不必,但想要像正常的孩子一样,老老实实的读完中学,然后读大学或者出来工作也是太不可能的。你有想过她的未来吗?和你一样当个警察,又或者私人侦探?还是说将超级英雄的事业一直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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