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语气很是悲天悯人,却听得几个人胆颤心惊。刚才还只是要一根手指头的,现在升级了,居然要一只手,坐地起价,真是天没天理,人没人性。
“跟他拼了!”瘦高个儿倒还有几分骨气,心一横,嚎叫着扑了上来,却被林宇一脚踢倒,随后刚买的李宁牌新旅游鞋已经踏上了他的右手腕,轻轻一捻,“啪嚓”一声脆响,腕骨碎裂,白惨惨的骨茬儿狠狠地刺穿了皮肤支了出来,瘦高个儿叫都没叫,直接痛晕了过去。
“很有骨气,我最喜欢有骨气的人了。唔,我倒是很想知道,你们是不是也是一个很有骨气的人呢?”林宇笑眯眯地抬头望向了另外两个人。
“妈啊……”矮胖子惊恐万状地叫了一声,刚想跑,一只拳头神出鬼没地出现在他眼前,“砰”的一声鼻血长流,他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林宇又是一脚踏上他的右手腕,随着骨碎声响,矮胖子也变成了残疾人,只不过他很幸运,挨那一拳的时候便已经昏了过去,感受不到被踏碎腕骨的痛苦了。
“啪嚓嚓”的骨裂声响听得那个女孩子头皮发麻,伏在林宇怀里连头都不敢抬,身体直哆嗦。
“你呢?做为首恶,应该有些自觉性嘛,如果让我动手的话,唔,你就得残疾加倍了。”林宇满眼怜悯地望着黄毛。
黄毛倒也硬气,咬着牙捡起了匕首,一声如狼般的狂嚎,已经将那只被捏废掉的右手整个穿透,刀尖儿透掌背而出,鲜血像箭一般蹿了出来。他很清楚,如果不自己动手,恐怕自己两只手都保不住。
不过这货的神经倒也真大条,受了这么的伤居然还没晕过去,不愧是当老大的。
“真听话,包扎一下伤口吧,祝你们好运。唉,我最讨厌看见血了,见到血就晕。”林宇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不多时,已经消失在胡同口,拐上了另一个偏僻的小路,彼时,远处隐约间响起了警笛声,看样子,应该是警察马上就要到了。
看见林宇一路走远,那两个贼也不敢久留,用半残的手拖起了地上的那个矮胖子,仓惶地往远处跑——他们如果敢留下来报警,恐怕警察首先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他们了。
不过,林宇走得很费力,因为那位女大侠一直埋首在他的怀里死死搂着他的腰,自从第二次见到他之后,她就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林宇走一她就搂着林宇的腰被林宇拖着跟出一步,好像那两条胳膊已经长在了林宇身上成了连体人似的。弄得林宇哭笑不得,怎么好像跟正室抓到了偷人的丈夫一般还不依不饶了呢?
望着死死环着他的腰埋首在他怀里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的那个女孩子,林宇再走了几步,终于停了下来,抹了把汗,颇有些无奈地道,“女侠,你准备这么抱着我到什么时候?”林宇去掰她的胳膊,可怎么也掰不开,又怕弄疼她,只好作罢。
“啊……”那个女孩子这才反应过来,好像自己已经抱着人家走了两条街了,赶紧松开了手,如一同受惊的小鹿般四外张望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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