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地绕了好几圈,才发现被树丛挡得严严实实的小旅馆。
案发现场是旅馆走廊拐弯后尽头的一间屋子,与其他地方脏兮兮的样子相比,案发现场里堪称整洁。现场有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男尸头冲着窗户,呈俯卧状趴在床上,浑身****,经法医初步检验,他死于腹部锐气伤造成的多器官损害导致的失血过多,死前曾经跟人发生过性行为,他身上伤口的入口方向多集中在背部,双上肢没有一点抵御性伤痕,说明凶手是打了他个措手不及,他身上致命伤只有两处,凶手一开始就是奔着要他命去的。尸体没有被移动过的痕迹,从腐烂程度上看,大概已经死了两个星期以上。
至于女死者,却是另一种情况。凶手耐心细致地折磨了她许久,女死者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有锐器伤,烧烫伤,各种青紫淤痕。从外表体征上来看,法医检验后没有发现致命伤,需要进一步回去解剖后才能确定死因。但是一般有些法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人体在死亡以后,血液的流动几乎是立时停滞的,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在死前的很短的一段时间内遭到过凶手的虐待,他的身体上很难马上显现伤痕,一般都会在死后两至三天,才出现了痕迹,因为血液的沉淀是需要时间的。但是眼前的这具女尸,尸僵现象刚刚出现,尸体也没有明显腐烂的痕迹,推测死亡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凶手显然就是刻意在折磨她。
被绑在凳子上的女死者,十根手指头上均没有指甲覆盖,眼皮也被割除,仅一条左手臂上,就有深深浅浅二十多道划痕,刀刀见血,在尸身的周围,落了一圈血迹。凶手要么是个心理变态,要么就是想从这个女人嘴里问出些什么。
刑警小王在旁边瞅着这具血淋淋的女尸,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虽然现在死者的脸上血迹斑斑,还没了眼皮,但是身形摸样,都让他有一种熟悉感。他盯着那张略显恶心的脸,突然灵光一闪,终于想起自己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她。
视频截图资料,从市局发过来的协查通报上,两女一男!那个年老些的女人,跟她长得不就十分相像嘛。他转过来跟他的头儿说了半天,头儿将信将疑,打开手机查找起来。
他们现在办公也现代化了,托智能手机的福,安装上专用的警讯通软件后,这边的资料更新和推送都很及时,而且会被自动下载保存,哪怕这里没信号也能够正常使用。
小王的眼睛够尖,因为他的关系,两名死者的身份很快被确定下来。女死者名叫陆梅,现年四十八岁,本市人,无业。男死者名叫陆兴业,现年二十五岁,两名死者是母子关系,正是前段时间在车站光天化日之下拐卖人口的通缉犯。
警方随后扩大勘查现场的范围,在旁边又找到两间同样陈设干净的房间,这两个人就是当初绑架王亚的人贩子无疑。联想到前段时间王亚诡异的逃生经历,以及她一直以来的守口如瓶,警方将王亚作为了第一嫌疑人,立刻派人去她工作的地方调查。
刚开始工作的王亚,在上司和同事的心中是个拼命三郎一样的角色。上班一星期,加班超过30个小时,她可以算得上名副其实的工作狂了。
当警察找上门的时候,王亚正喝着咖啡顶着两只大大的熊猫眼盯着电脑上的设计,脸色憔悴得一点都不像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看到这些警察,王亚一点意外都没有,大大方方地招呼来人坐下,还是一口咬定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警方将两张死者近距离的特写照片放在她面前时,没有错和王亚脸上一闪而过的怨恨和痛快。“这两个人是当初绑架你的人吧?他们被人发现死在N市郊区废旧景区的小旅馆里,与当初你逃跑之后冲进去的派出所距离很近。而且这个男的的死亡时间,与你逃跑的时间高度一致。王亚,你确定没有什么要对我们说的吗?”
“如果你们只是想来找当初绑架我的人,那不如去找你们车站派出所的同行,他可是近距离看过那几个人的长相的。我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平静的生活,离开N市重新开始,不想再去想以前的事了。对不起,我没有什么能帮你们的,也请你们以后不要再来骚扰我的生活。”
“王亚,你以为我们在跟你开玩笑吗?这两个人的死到底与你有没有关系?如果没有,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相信你也不愿以前的旧事总是缠着你吧?你到这来上班应该没有人知道之前发生的事,我们特意赶在公司里没有其他人了才来接你,是为了保护你的**,因为毕竟你原本也是受害者,但是如果你一直知情不报,也就不怪我们走正规途径,在你上班时间再来找你了。到时候你周围的同事怎么看,你想过吗?”
“你们警察都是一帮无赖吗?坏人抓不着,竟在这为难好人!”王亚突然间觉得好委屈,她自始至终都是纯粹的受害者,又有谁知道哪怕她是幸运儿,得以逃出生天,却再难对陌生人有亲切感,走在路上她不敢跟人靠近一米以内;回到出租的房子,她必须要关闭所有的门窗,手里握着一把刀才能换来一夜安睡。即使这样她也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唯恐一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只能拼命拼命地用工作来填满自己。
伤害过她的人已经死了,可是他们对她造成的伤害,却会跟随她一生。她究竟做错了什么,需要得到这样的惩罚?
对面的两名警察看到王亚哭得伤心,心里头也有些不好受。这还只是个小女娃娃,他们来打扰她平静的生活,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但是他们也是没办法啊。
两条人命,哪怕是两条烂命,那也是命,他们作为警察,是不能带着先入为主的思想,戴有色眼镜去看受害者的。
生命无贵贱,哪怕他们生前作恶,自有国法处置,谁也没有权利滥用私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