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一片祥和,老王同志谈兴盎然,他好久没有和一帮男人瞎胡闹了,这让他想起了那段在军中的日子,叫上几个兄弟,吃吃喝喝,乱侃一气。
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时辰,但小沈的女朋友还没有出现。
小沈暗自有些着急,来到包间外面,偷偷给女朋友打了一个电话,问了才知道,他女朋友遇到麻烦了。
小沈全名叫沈宁,他女朋友开了一家美甲店,两人是同乡,谈了有一段时间了。
事实上,说是谈恋爱也不对,小沈和他女朋友认识的时间不短,但一直都是小沈在追求人家,只是最近这个女孩才答应做小沈的女朋友。
小沈给他女朋友过生日叫上王庸、程洪亮等人,一是他太喜欢他的女朋友了,想给这个女孩过一个难忘的生日,二是想与人分享他现在高兴的心情。
他……不是单身狗了!
说起来或许有些可悲,但小沈是外来打工者,能在明珠市立足已经很不容易了,想找女朋友更是不易。
毕竟现在女孩子比较物质,小沈一个小保安,何德何能?
当然,女孩子物质一些并没有什么错,社会风气如此,只谈感情不谈物质,那是放屁,没有物质何来感情?自己都养不活,哪个女孩子愿意跟你。
“王哥,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吃吧!”
小沈返回包间,拿起外套,行色匆匆地和王庸打了一声招呼。
“站住!”
王庸站起身来,一声断喝,叫住了小沈,“走的这么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小沈面露难色,欲言又止,犹豫了一下才开口说道:“我女朋友那边有点事,她的店被人砸了。”
“草!敢砸我兄弟媳妇的店,妈的,不想好了!小沈,你别慌,老子这就叫人废了他们。”
王庸还没开口,程洪亮猛地一拍桌子,扯子嗓子嚷嚷道,可能由于喝酒的原因,舌头都有点撸不直了,说起话来呜噜呜噜的。
“你小子酒量真烂!”
王庸歪头瞥了一眼程洪亮,这才刚喝多点酒就成了这个熊样!
“哥,我怎么能和你比?”程洪亮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反而厚颜无耻地咧嘴笑了笑。
“小沈,你别急,兄弟们和你一块去,亮子说的没错,敢砸我兄弟媳妇的店面,他妈的不想好了!”
“走,干死他娘的。”
众人义愤填膺,一个个随之表了态。
名华集团的保安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壮年,现在又喝了一点小酒,听说小沈女朋友的店面被人砸了,热血当即就上来了。
“小沈,大伙说的不错,你别急,我们一起过去。”
老王同志大手一挥,随即拍了板,内心里也有些小兴奋,这种喝酒打架的操蛋岁月离他越来越远了,再不回味一下,日后就没有了。
与其他人不同,王庸头脑还算冷静,众人的举动只是让他回想起纨绔时干的那些混账事,打架斗殴根本不算一个事。
“亮子,去结账!”
老王同志让程洪亮去结账,自己却一马当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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