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心里还是有点别扭。”我说:“毕竟是她要的,总有种捡别人剩下的感觉。”
他拉过我的手腕,让我一起靠过去,神色淡淡的:“你知道它花了我多少钱么?”
“不知道,肯定很贵吧。”毕竟是古建筑,还曾住过真正的公主。
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你知道我为什么做这些生意?”
“因为你家只有你能做这个。”
“也是也不是。”他轻声说:“我十七岁时,我爸爸有说过,如果我不喜欢做这行,可以把生意整理一下卖给费叔叔,拿钱开个公司,有费叔叔罩着,白道也能做。”
“那你怎么没听他的?怕费叔叔不罩着你?”
“不是。”他说:“因为我爱名利。”
我不由沉默,在我心里,他对钱的态度还挺大方的,似乎和爱名利这三个字不太沾边。
“这世上能让人甘愿去死的,除了爱,就是名利。我愿意过这种刀尖上舔血的生活,是因为没什么比它来钱更快,我喜欢钱财带来的一切,它让我觉得幸福。”他的语气平静得就像一位年逾古稀的老者:“这栋城堡是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东西,买完了它,我当时是借钱才周转了手里的生意。没有把它写个Amelie,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它太贵了,我不舍得。没有修理它,也是因为太贵了,而且修好之后,维护保养又是一大笔钱,它却除了漂亮之外几乎没有作用。”
的确,这里交通不方便,出一趟门太困难,根本没法住。修缮好的话,应该是个不错的典礼举办地,但消耗也太大了。
我便说:“那就别修了,这话说了你恐怕会不高兴,但领结婚证的时候,我已经穿过婚纱了,还请了罗嫚当伴娘。少花这些钱可以让你少忙一点,专心治病,治好之后也陪陪孩子们。”
“不是。”他扭过头看向我,说:“我说这个的意思,只是想回答你的问题,为什没有把它送给Amelie。也想说,正因为它是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东西,我才想用它来娶最贵的新娘。”
大概是因为这家伙从来没有用这么深情的目光看我,搞得我很别扭,说:“咱俩结婚时候,你就买了个戒指……”
“那是他,不是我。”他剜了我一眼,嘀咕道:“煞风景。”
“噢。”我说:“但我还是觉得别修了,有这么多钱吃点喝点多好。”
繁音瞥向我:“苏灵雨。”
“嗯?”
“我是告诉你我的决定。”他不悦地说:“你总提什么意见?”
“那你不是要跟我结婚么?”
“你再啰嗦我就娶别人。”他怒道:“简直没法沟通。”
“让你省钱买衣服有错吗?”我说:“到底是谁没法沟通呀?”
他瞥我一眼:“给你办婚礼让你有点面子有错么?”
“没有,但是……”
“闭嘴。”他黑了脸:“小家子气。”
讨厌。
我俩谈崩了,于是谁也没理谁。
过了一会儿,繁音问:“生气了?”
“嗯。”
“别生气了,冷静点。”他攥了攥我的手:“我现在也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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