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再转回法租界公董局的董事弗朗索瓦和亨同这一边,而弗朗索瓦所说的,并不是吹嘘,这些都是驻沪的法兰西领事李梅告诉他的。
亨同自然知道弗朗索瓦所在的机构和法兰西官方的密切关系,他相信法兰西会面会采取更大的行动,包括扩大在华的各种利益,其中说不定就有超出了两次《土地章程》的额外好处,而这些针对租界地产市场的条约,对于上海滩上的炒房客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
而说到土地章程,就不得不提起所谓的永租制,永租制原本是一八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间,外国人在上海等通商口岸城市以永租形式占有土地的一种不平等的城市土地租赁制度。
它是鸦片战争以后《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
根据一八四零年二月二十日,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子爵(J.H.T.Palmerston)在同一天中发出《致中国皇帝钦命宰相书》和《致奉命与中国政府交涉的全权公使函》两份文件发出的内容来看,在《致中国皇帝钦命宰相书》中,巴麦尊代表英吉利国政府提出的在华土地要求,有如下内容涉及到了包括上海滩地皮在内的章程,其中讲道:“中国将英国全权公使所指定的,面积敷用,位置适宜的沿海岛屿一处或数处,永久割让与英国政府作为英国臣民居住、贸易的地方”。
虽说在这里,这个英吉利强盗并没有提到租借、其实就是强占上海等城市土地问题。
但是,在巴麦尊与此同时发给侵略军司令兼全权代表懿律(GeorgeElliot)和侵略军代表义律(CharlesElliot)的第一号训令中,已明确地命令他们:必须强迫中国政府答应英国臣民无论男女,应准自由和不受限制地在中国的一些主要口岸居住贸易。这些口岸应在条约中明白开列,巴麦尊明确列举出它们是,广州、厦门、台湾北端对面的福州府,以及扬子江口的上海和宁波。
在这以后英吉利军队接连攻陷厦门、定海、宁波,进而攻打上海,闯入长江,直到兵临南京城下。
对于英吉利国政府的土地要求,在西方强盗坚船利炮胁迫下的大清国政府不得不颁布所谓上谕,作出答复。
一八四二年英吉利国代表将谈判条件开列清单送交清政府全权代表耆英、伊利布等人。其中关于上海等五口岸城市的土地问题,坚持要让英国商人自由地不受限制地居住贸易。
至此,大清国政府只得答应厦门、宁波、上海等处亦可准其贸易,但是只许往来通商,不准久住据为巢穴。
可是凭借着军事上的连连胜利,英吉利国强盗仍以英商贸易物资量大、中英异俗等理由,坚持要求在通商口岸自由居住。
经过反复谈判,在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中,写上了允许英商在上海等五口寄居、贸易。也就是允许英商到上海等口岸贸易,但只允许临时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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