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车厢里的水淹没头顶,直到怀里的宝宝再无哭声,谢雅娴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落到今天这一步。
明明昨天两个人才和好,说要在今天隆重的给女儿过一次生日。结果一转眼,那个口口声声说着爱她们的男人就把汽车开进了江水里,自己却用准备好的榔头,砸碎了车窗逃出去。
原本她只以为是意外,看着他逃出去时,甚至惊喜的伸直了手。可他竟用刚砸碎车窗玻璃的榔头,狠狠的砸向了她的手!
她是他生死与共,八年相守的妻子啊,为什么他要为了别的女人,狠心致自己和宝宝于死地?宝宝她今天才过的周岁生日,他怎么忍心下得去手?
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真的有那么好,好到他连夫妻情分都不顾?
她虽是小户人家的女儿,比不得那个女人家中富贵,可若不是为了他,她自然有另一番好姻缘。如今她吃尽了所有的苦陪着他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光,到头来,换的不过是他功成名就之后的一句,死得其所。
好一个死得其所!
她从不知道世上还会有这样的四个字,比尖刀还要犀利,直刺入人的骨髓,叫人痛不欲生。他竟用她的生命,拼回一场名利的豪赌。所有绝地逢生的惊喜与期盼,在榔头落下的刹那,统统变成了不信与绝望。
慢慢放弃挣扎的决心,谢雅娴含恨闭上眼,河水裹挟着泪水毫不留情地灌进口鼻之中。最后一口气散尽的时候,那双紧抱着宝宝的手仍是不愿松开,冰冷的触感,连着痛彻骨髓的不甘,齐齐涌了上来。
眼前的世界逐渐陷入黑暗,情知生存无望,她唯有把心愿诉之于来生:如果有来生……陆建豪,如果有来生,我定叫你们血债血偿,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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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八月半的季节了,前院的石榴已经快要熟透,窗棱外的芭蕉舒展着肥厚的叶子,恰似盛唐的美人,露着一枝鲜红的半开的花骨朵,容颜妖娆无比俏丽。
宛春在明媚的阳光底,捧了书坐在结满果实的葡萄藤下,家中的佣人娜琳笑嘻嘻的从房里出来,远远的摇着帕子唤她:“四小姐,你怎么又坐在那儿了?大太阳底下晒得,你也不怕热的慌,你的奶母和丫头去哪里躲懒了,也不知道仔细照看你。”
宛春含笑抬起头,摸了一下左臂,触手温凉。这副身子果然还是太过柔弱了,便是在三九伏天里也不曾流过一滴汗。
冲着娜琳点头微笑,宛春摆了摆手谢绝她的心意:“不碍事,上头有葡萄藤子拦着呢,晒不到的。周妈和秀儿被我打发开了,我不过是在这里静静心看会子书。”
“你可真是顽皮。”
娜琳伺候过她几回,也深知她是不怕热的,故而说了两句别坐得太久,便扭身仍是回到屋子里去。
宛春见她离开,方敛起笑容缓缓低下头,看着掌心错乱的纹路。
这个李家的四姑小姐李宛春,听下人言谈中说是生来就带有弱疾,三天两头大小病不断。半个月前在外头玩耍,不仔细淋了场大雨,回来就发起了高烧,几乎命悬一线。家里头左一个中医右一个西医的请,好说歹说才保留住了三分性命。
初时她迷蒙里听见,只疑心是听错了。待到醒来,发现见的穿的吃的住的全都是陌生的样子,才明白自己误打误撞之下,竟投进了李宛春的身体里,而那个真正地李宛春,只怕已是魂归天际。
转醒的半个月里,大抵是怕身份败露,她夜夜被噩梦惊醒,铺天盖地的全是那个男人开车带着自己和女儿冲进江水的画面,破碎的车窗玻璃外头,是那个男人诡异的笑容,和真正的李宛春哀怨的面孔。
伺候她的奶母周妈让她惊扰的夜不能眠,只好信了神灵,每每她一醒,周妈就端了一碗净水,用一根长长的桃树枝蘸了,抽打着她的床沿,驱魔辟邪。
如此折腾了近半年,李宛春没有回来,家里也没人发现此宛春非彼宛春,谢雅娴才安下心,当她的李家四小姐。
日影顺着藤绳往上攀爬,一寸一寸移过了头顶,再一寸一寸下了藤梢,像是突起了冷风,原本还觉得温热的院子里,隐隐有了些寒意。
娜琳不提防又出来叫她,人语遥遥,不过是五米左右的距离,在宛春听来却恍如隔世。自己如同盖在了金钟罩里,她每叫唤一声,便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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