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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女儿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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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没来过这里,只不过,如果我以野种的身份接近这里的酒窖,那么当蓓珊妮毒发时,线索就太明显了,所以,我现在是卫兵麦麸。

    我没法收买蓓珊妮的人,谁会接受一个野种女孩的收买呢?所以,我只有自己动手,粗暴地行动,我没那本事冒着巨大的风险精确地要了蓓珊妮的命,如果有其他人牵连受害,我也只能替她们在旧神前祈祷了。

    我走进厨房,刻意蹭上皮靴的泥巴滴答了一路,这会儿卢斯·波顿大概会在书房里读书,所以我不用担心那个死洁癖会暴跳如雷。他不会在密室,因为他剥皮的活都是我来做,我去密室时一个样,在密室外一个样,我都快人格分裂了。

    我放心大胆地走在阴影里,直接进了厨房,有翻东西的响动,厨房里头有人在,“卫兵?我没见过你。”说话的人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着他的努力。

    我知道这是红简妮的父亲,迪夫,一个大胖子,正在挪着他的肚子转身去够壁橱里的陶罐,我比这胖子高一些,上前踮起脚尖帮了他。

    “我是新来的麦麸,老爷。”我实诚地回答,把陶罐递到他手中。

    “谢了,”他则毫无诚意地说着,用手直接舀蜂蜜吃,“你来干什么的?”这家伙不爱洗手,呃啊,我晚上吃的饭里带上了蜂蜜麦饼,我想象力太丰富了,呕。

    “吃晚餐,老爷,然后去上工。”我呆头呆脑地回答。

    “那就快去,地窖里有黑面包,不准偷吃别的!”后一句是废话,只有旧神才知道这帮下人每天偷吃过多少,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卢斯·波顿给的薪水微薄,所以,美食可是在恐怖堡里工作时,不多的福利之一。

    我估计恐怖堡伯爵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日子都不容易,凑合过吧。

    我点头哈腰过后走向地窖。

    “等一下!”我听到迪夫喊道,“这些泥巴是怎么回事?”

    “我在外面站了一天,老爷!”

    “你是泥鳅吗?待会擦干净,然后把陶罐放回去,要不然就挨鞭子,割鼻子。”他哼哧哼哧地说道,我点头哈腰,然后走进地窖。

    “等等。”迪夫高声道。

    “是,老爷,麦麸在等候。”

    “橱柜里还有吃剩下的鱼。”我躬身致谢,等他离开,然后继续。

    酒窖阴凉,有不少的存货,波顿大人不好这口,但这是一个领主家庭必备的藏品。

    我看到有一只酒壶在这里头,就在葡萄酒桶旁边,是蓓珊妮惯用的那一只,产自君临,上面有镀金的龙头纹,或许用着这个,可以让她憧憬首都君临的花花世界吧,贵妇的聚会,王后的邀请什么的。

    我把里斯之泪倒进了酒壶里,这么多足够药死马儿了,实际上剂量不需要很多,一点就够。接着,我倒满酒壶,拿在手上,摇一摇。我来到厅堂,然后脱下沾满泥巴的靴子,举步上楼。

    “杰兹太太叫我,老爷。”我一路卑微地欠身,把遇到的所有男人都叫老爷,所有女人都叫太太。蓓珊妮的侍女叫杰兹,是溪流地那边铁匠的女儿,脸像是一出生时就被盾牌压过,扁平的。他们说她属于是嫁不出去了,所以才跟着来,可是在一起泡澡时我听杰兹说,她是有过男人的。我走进了女眷的走廊,正巧听到一个女声。

    “你是谁,你来做什么?”正是杰兹,她自房中伸出脑袋,眼神戒备,她看着我,我知道如果我有轻举妄动,她会喊出声的,我自然是一动不敢动。

    “酒壶,太太,迪夫老爷让我送上来。”我痴痴呆呆地说。

    “给我吧。”她打量我一眼,注意到我没穿靴子,“你鞋子呢?”

    “太脏了,太太。”

    “嗯,脚挺白的,”她鼻子哼了一声,接过了酒壶儿,“好沉,哎?怎么满了?”

    “我不知道,太太。”

    “杰兹,就当给我最后一杯吧,过了夜的酒就得倒掉。”这是蓓珊妮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

    “你没喝过吧?”杰兹盯着我的脸。

    我摇了摇头,“我不敢,太太。”

    有那么一瞬间,我思量要不要查证这件事,要不要去问问她们,旁敲侧击?

    她悄悄抿了一口酒,然后走进了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的房间,我静静地等待,我听到倒酒的声音,我听到了微不可查的啜饮声,她们开始交谈,她一口接着一口。

    接下来的目标是乌瑟学士,是他教我知道了里斯之泪,我不能给他找出解药的机会,不能让他发现蓓珊妮被下了毒。

    我劝说自己,蓓珊妮不通药学,她更不懂植物,没听说她懂这些。而乌瑟学士很懂,而且因为蓓珊妮体弱多病,乌瑟经常与她接触,他们俩串通的嫌疑很大。

    我告诉自己,乌瑟学士已经老朽不堪,他的逝去乃是注定。我努力劝自己,卢斯·波顿让我找乌瑟求药,这一点恐怕早就被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算计到了。她要是真的布置好了一切,肯定不会忽视这一点,她会将乌瑟学士收买。否则如果乌瑟学士诊断了解了我的病因,她就会败露。

    他必须死,我告诉我自己,坚强一点,凡人皆有一死,死亡是唯一的神迹,坚强,坚强,下手!我走进乌瑟学士的书房,门锁了,我敲了敲门,等了半天以后,里头传来嘟哝声。

    我当然知道这道门的结构,我拔出短剑,这不是亨得利·布雷肯给我的那把,那把进城堡时就被收走了,是我藏下的一把。我把短剑插进门缝里,我碰到了门闩,我把剑挪到门闩下面慢慢把门闩往上抬。抬高,抬高,我手开始抖了,真是重,我的手快举到最高处时,门可以推了,我打开这道橡木门,走了进去。

    他有个仆人在,否则乌瑟本人根本关不上这道门,他没那个力气。他的房间我自然很熟悉,我记得有个东西,我记得…

    对,就是在桌子下面,我掏出下头的一把青铜矛尖,野人当中的瑟恩人还在用青铜,这是绝境长城的伊蒙学士寄来给乌瑟学士的收藏品。

    我闻到一股酒味,这年代的人都喝酒,因为生水不干净,不过,也有人更喜欢汤羹或烧水。我猜这是仆人的味道,那个仆人是个没头发的男人,此刻睡的很沉,他看起来喝了不少。

    乌瑟学士抱怨过他打呼的声音,因此让他睡在外面,打铺盖,我走进了里间,门没锁,老头没这个力气。我看着缩在被窝里的乌瑟学士,他的喘息几不可闻。

    我走近,然后我把矛尖插进他的喉咙,而他则无声无息,黑色的血自喉咙流出,如此阴暗。

    安息,新旧神保佑你安息,抱歉,我对不起你,抱歉,抱歉,旧神和你同在。

    我告诉自己,再一次地,我告诉自己说蓓珊妮没什么药物知识,说不定是乌瑟学士告诉她的,说不定——

    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我无用的内疚让我好难受,几乎要从胸膛里破皮而出朝我的耳朵呐喊,我拔出矛尖,来到仆人身边,把矛尖放下。

    回去的路上没碰到任何人,我猫在城墙上的阴影里,等着巡逻队走远,然后把靴子和衣服踢下城墙,落进无人关心的杂草中,只戴着头盔和棉绑带,穿着贴身的棉短袖和棉裤子,冷得直打哆嗦。

    我先确认了一下岗哨,没有卫兵。女儿塔背后一般会比较空旷,这里是内墙,而我是野种,所以,有时候女儿塔边上会有卫兵站几分钟,或许,不过大部分时候都空无一人,卫兵们趋炎附势。我看到绳子还在,被石墙上的藤蔓遮掩着,难以看清,我沿着爬了回去。

    还有红简妮,我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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