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有时平淡如水,喝之乏然无味。∮,但对于帅小戎而言,只要有蕾蕾在身边,一切都是好的。就像以前那样,蕾蕾是他的眼睛,他是蕾蕾的腿,他们都不知道离开彼此的日子是怎样的。
他们有时候也争吵,有时候也会各自无理取闹。蕾蕾也会不理帅小戎,帅小戎也懒得搭理她。但这些都会在转过那个街头,拐过那个弯之后,彼此都会随之忘记。
仿佛拐过一个弯,所有不开心的东西都会抛弃在弯的那头,开心和美好已经就在换个拐弯的后面。
不管是大弯还是小弯,都是弯,都会有弯的尽头。他们从来都不会走进永远是弯的圆圈,因为圆圈也需要有进去的路。不管是九曲十八弯,还是三百六十度急转,都不过是他们生活插曲的一部分。
只是,一连一个星期都没有拐过弯的次数实在是太少见了。只因为帅小戎现在能够看得见,尽管这些看见的画面是灰白色的,但终究是看见了,就是好的。
一个星期前,能够“看”得见事物之后,帅小戎做的第一件事情居然不是仔仔细细观察张美蕾,而是跑去看菜场的那个包子西施。他一边狂奔,一边吹着哨子,显得是那么焦急。焦急地他,险些就将张美蕾丢在了羊角山上。
蕾蕾很生气,一路上喋喋不休。她说:“好啊,帅小戎,你现在看得见了,不需要我了是不是,你刚才就是想把我丢在山上是吧,要是我不呼救,你是不是就不会回头来背我了。”
帅小戎能够说什么,当然只有讪笑,以表示自己被看穿想法之后的尴尬。蕾蕾对他何其了解,一看之下,更加生气了:“好啊,原来你还真有把我丢山上的想法啊,啊。。。”她掐住帅小戎的脖子,抓狂的尖叫。∮,
男人们的好奇心实际上一点都不比女人若,只是领域不同而已。对于未知的东西,女人们的选择大都是用耳朵听,嘴巴问。而男人则是直接用眼睛去看,用行动去探索。对于女人们的叽叽喳喳,男人显得更加直接和注重结果。
这些问题的体现乃是几千上万年时间沉淀下来的厚重累积。古时候男人们出去打猎,他们需要做的就是不出任何声音,眼睛盯着猎物,然后用手中的武器给予猎物致命一击。
在那个时候,通常女人是负责采摘野果,纺织衣服。在这枯燥之中,于是她们选择用相互交谈来打寂寞。她们会问哪个部落的小伙子比较强壮,哪个部落勇士杀了一头凶猛的怪兽,他们还会讨论烹调的时候应该放些什么,是否应该加入那种会让男人血脉喷张的植物进去。。。
时间在演变过程中,会演变出无数新事物,人在这些事物的演变中,各种各样人群的种族和民族都会出现。但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和女人,基础的构造不变,根本的性格不变。这是根生在基因链中的彩带。
“那可是你说的,你说那个包子西施美丽地紧,那细长腿儿,翘屁股。就冲那说话的声音,那么甜美,定然是一个非常美丽的胚子。”帅小戎说话之间,没有感觉蕾蕾放在他脖子上的手已经渐渐开始绷紧了,就好像蟒蛇蓄力之前的盘踞。
不知死活的某人还在述说:“我还要去看茶馆老板的女儿,你上次说她有着堪比金锁一样的美丽。虽然我也不知道金锁到底有多么美。”
于是,帅小戎在一声惨叫后,脖子歪了。他歪着脑袋,嘴中叼着哨子,走一路,就吹一路。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路是什么样子,就不会摔跤。
他在钟秋月的陪同下,来到了菜场。『≤,他的哨声就好像是一个雷达,将所有声波经过的地方都反射回馈到他的脑海,实际上,这之中有一秒多的延迟。
也就是说,在帅小戎的脑海中,需要在吹出声音一秒钟后才会成像。他就像一个老式相机,拍摄着经过的一切地方。只是,他歪着脖子,走路的小心翼翼,看起来就好像是镇上的地滚龙巡街来了。
由于嘴中叼着哨子时间比较长,而且还要长时间吹,所以,口水顺着哨子滴答下来。然后,在别人眼中,帅小戎就成为了一个球溪镇刚刚荣升的傻子。
他穿过了河边那经过十年依旧未有再如何改变的菜市。充斥着焦臭味儿的禽类屠宰场,让人闻到就留口水的大头菜疙瘩。干辣椒和花椒的味道。一个个街角,一条条小巷,都以前一样。和以前那如同刻录机一般刻录下来的场景重合,似乎从来都未曾怎么变化。
辗转之间,终于是来到了那个包子铺前。他歪着脖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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