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盒伸手。
一想到这个,她便觉得那段痛苦的记忆带着挥之不去的烟味,怎么都忘不了。
隔了七年,谭韶诗仍能想起方小筠的恶毒嘴脸。听说,方小筠回了a市,留洋归来混得风生水起,而她作为一个设计公司的底层画图工,不仅没升职,还把总监得罪了。
“我吃饱了。”她想想便感到压力,吃不下蛋糕,“我还要赶稿子。”
室友眼珠子转了转,挥手说,“你去吧。”
谭韶诗看出不对来,“你想说什么?”
“还是别说了吧。”
“说。”谭韶诗举着芝士蛋糕威胁,“不然我抢走了。”
室友认输,“我说了你别生气。”
“好。”
“你一提昨晚就愁眉苦脸的……那个人活不好?”
谭韶诗愣了愣,想到余芷看起来很软的唇瓣,气血上涌,脸颊发烫,咬咬牙吼了回去:
“什么都没发生!”
――
谭韶诗熬了一个晚上,用最快的速度把初稿赶了出来。
她本来只打算改点小细节,早早睡觉第二天再去公司加班的,可是,她在修改项链细节的时候,莫名想到余芷的那一条。
余芷俯身,项链便落了下来,扫过她的胸前碰出微微的凉意。这点凉意很快化在紧贴磨蹭的升温里,镶嵌的宝石却是圆润光滑,在细长精巧的玫瑰金底托之中发出清透的光。
谭韶诗想不起来项链到底长什么模样,却记得彼此项链凹凸不平的表面咯到自己时,余芷轻轻一笑,呵出的温热气息有意无意逗了她。
这个复苏的记忆激发了灵感。她向来认为首饰用宝石和金银制作,价格越高越珍贵,送的时候不免带点铜臭味,是一种物质上的浪漫。而今一想,项链轻摇,戒指抚过肌肤,宝石在迷离眼眸里越发炫目,都添了一点别致的浪漫。
谭韶诗有了想法,为了重现当时的感觉修改增添细节,让初稿变得有血有肉,从刻意迎合市场、堆砌流行元素的桎梏中跳脱出来。
一不留神,谭韶诗工作到了6点,恍惚地整理作品,把自己收拾得能见人早早去了公司。
她7点抵达公司,没心情吃早餐,放了抱枕趴倒小睡一会儿。
谭韶诗是被人拍肩膀吵醒的。
“唔?”她吃力睁眼,抬手想揉一揉让眼前的世界清晰点。
“别揉眼睛。”有个人抓住她的手。
谭韶诗迷糊了会儿,眨眨眼瞧清了吵她的人是谁。
“总监!”她噌的站起来,没站直身子又为了从滑落的抱枕弯下腰,忘了看余芷的表情也忘了说声早安。
余芷先一步把枕头捞了起来,双手送回她怀里,“这呢。”
“谢谢。”谭韶诗抓抓头发,尴尬地看向余芷。
“早啊。”余芷微微一笑,“来我办公室一趟,我有话跟你说。”
谭韶诗忙点头,放好抱枕,顺便扫视一遍没有第三人的安静办公间,目光在7点半的时钟上转了转。
九点上班,余芷这么早就来了?
谭韶诗顿时觉得余芷要谈的可能是工作上的大事,而且是需要她准备赶着晨会宣布的那种,拿了笔记本,加快脚步跟上去。
余芷问的第一句话是:“你吃早餐了吗?”
“没有。”
余芷点点头,拿出了一个袋子,“念之阁的熏鸡三明治和纯牛奶。”
“给我的?”
“对。”余芷说,“你说过喜欢吃。”
谭韶诗看着余芷表情平静地说出这些,懵了。
她还真喜欢。
念之阁是市内价格偏高的面包品牌,谭韶诗陪着闺蜜卓微澜吃过一回,爱上了熏鸡三明治松软的表皮和丰富口感的酱汁,至于纯牛奶,她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喝,喝惯了之后觉得有甜味的腻得慌,连酸奶都是喝自己做的完全不甜的版本。
问题是……她什么时候告诉过余芷呢?
谭韶诗想不起来,疑惑地看向余芷。
余芷亲自把袋子送到她面前,“拿着吧,我帮你买的。”
“为什么?”谭韶诗惊讶。
“昨天挂了你电话,对不起。”
“噢!”谭韶诗摆摆手,“那怎么算挂电话呢。”
余芷坚持说,“拿着吧,我专门开车去买的。”
“谢谢。”谭韶诗接过来,“我说过喜欢吃这个吗?”
“说过。”
“什么时候?”
“我问你的时候。”余芷笑了,“你一开始不肯说,先把微澜喜欢吃什么告诉我了。”
“不、不肯说?”谭韶诗被这个描述吓到了。
余芷点点头,“我问你事情,你总是说微澜喜欢什么,我再问一次,你才愿意告诉我。”
谭韶诗终于想起来了。
她和闺蜜卓微澜有时会用中午的时间出去逛街游玩,余芷见了,总会挑了卓微澜走开的时候问上两句,用“你喜欢什么”开头。
谭韶诗见多了余芷对卓微澜的关照,自然认为这是委婉打听,识相地先说卓微澜的喜好。
余芷每回都再问一次,“你呢?”
以前,谭韶诗答是答了,暗搓搓觉着总监真是谨慎小心,问个两句还要打掩护。现在,谭韶诗听了余芷视角的说辞,发现善解人意似乎成了自作聪明。
“我不是不肯说。”她大喊冤枉,“我只是先答您想听的。”
余芷挑眉,“你以为我喜欢卓微澜?”
谭韶诗犹豫片刻,点头,“您总是偷看她。”
“然后被你发现了。”余芷平静接话。
谭韶诗窘迫,“不是这样吗?”
余芷盯着她懵懵的表情片刻,笑了:
“韶诗,我看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