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不上档次,大多是写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年轻人。不过气氛很嗨,我在纽约的时候没少混这些地方。坐下来之后就叫了一打啤酒自己慢慢的喝着。
其实我酒量不是太好,沈醒之原来就常说我,我的酒量勉强就比猫咪好一点点。结婚的时候被秦放家里那群热情的乡亲用自家烧的白酒灌得差点洞房花烛夜都一睡不醒,即使经过了这两年的历练,到了这种陌生的地方,我也只敢点啤酒来喝。
喝着喝着一个二十左右的黄发男子坐过来套近乎:“美女,有没有兴趣喝一杯。”
我睨了他一眼,不说话,女人独自出现在酒吧里,总会引来这些蛇虫鼠蚁的。
他见我不答话,又靠过来几分,从兜里摸出一包白色的东西小声问我:“美女,来一颗么。”
感情他不是搭讪的,是卖药的,我昂自从包里拿出手机,在他面前播出三个数字,“你是现在就滚,还是让我打电话。”
黄毛看了一眼屏幕,大概也怕我真打了电话,口里骂了一句:“臭贱人。”就走了。
我半躺在沙发上看着酒吧里的表演,穿着性感的美女在舞台上跳钢管舞,下面一堆人打着吆喝。我不记得到底喝了多少,当我在桌上找不到空的啤酒瓶的时候我叫人过来结账准备出去。
走了几步之后我确定我是喝高了。出门的时候,有人蒙着我的口。把我往一边拽。我当时还特清新的想,坏了,我碰上劫财的人了。后来想想自己也真有自知之明,这种情况竟然还觉得自己没碰上劫色而是劫财。
喝醉了的我一点力气也没有,毫无反抗之力的被他们拖到一条巷子里去了。
朦脓之间,我只觉得有四五只手在我的身上乱摸。让我觉得恶心,其中有一个人说。
“大哥,就是这个臭婊卐子,还威胁我要打公安局的电话。”
“公安局。”那被叫大哥的人重重的扇了我一巴掌:“也不看看这一片是谁罩着的,公安局他妈管的着么?”
原来是刚刚在酒吧里搭讪想给我买药的人,我这次算着了道了,不过我还不想死。
“我包里有钱,有卡,拿了快走。”
对方说:“呦,这娘们还挺嘴硬的,好,老子就喜欢嘴硬的女人,美女,咱钱也要,人嘛,也要。”
他的手摸到了我的下巴上。
我把他摇开,干脆放下狠话:“我在b市也不是没名没姓的人,你今天要不然拿了钱就滚,要不然把我弄死,否则我一定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混混起先当真被我震到了,想想却又呸了我一声:“你蒙谁呢?有头有脸的人会来这个地方。”
我想,好吧,这次真的栽了,就当几个人想要把我拖到更隐秘的地方就地正法的时候,酒吧里的服务员匆匆的跑过来说:“熊哥,快走,条子来查场子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