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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以诗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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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志诚和罗元元的乔装打扮被李程钜看穿了,两人只好老老实实恢复了本来面目。

    “李先生说得对!我们行事靠的是周密的计划和安排,不能依靠乔装打扮来隐藏我们的行迹”胡志诚说着,扯下了假胡子。

    罗元元有点小尴尬,脸上便飞起红云。她摘下头上的帽子,披散着头发,恢复了女儿貌,用嗔怪地眼神瞟了一下胡志诚:“我本来就不喜欢这种打扮。”

    胡志诚倒显得很大方,哈哈一笑说:“来,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叫胡志诚,她叫罗元元。”

    李程钜一抱拳:“李程钜,中**员,一九二八年入的党。”

    “好,以后我们就是革命同志了。”

    “接下来,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李程钜急切地问,“我也有一年多没有和组织产生过任何联系。但是,我坚信,我找不到组织,组织是可以找得到我的。”

    “上次我来找过你,可是你不在,进城当药铺掌柜去了。”

    “对对对,是我错了。唉,也是父命难违呀,其实自从父亲过世后,我早就想把药铺转出去,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人。现在好了,药铺转给了自己人,这我就更加放心了。”

    “和善堂药铺就是我们在高山县城的联络点,这也是你对革命的一份贡献。”

    “好说,好说。你说吧,下去我们该做什么。”

    “发动工农群众,组织工农武装,准备迎接革命**的到来。等到党组织在南疆打出红旗,我们就带队伍去参加,为工农革命增添力量。”

    “我再多余地问一句,高山县警察局长韦德宏真是你们除掉的吗?”

    这时,罗元元抢着回答道:“对,就是我们俩一起干的。”

    李程钜竖起大姆指说:“干得好,干得漂亮。就该给反动派一点颜色看。看你的身手,在部队里干过吧?”

    胡志诚主动跟李程钜聊起了自己的经历:“我是民国十年赴广东从军,先在陈炯明的部队里干,后来陈炯明兵败,我加入了孙中山的革命军,任过少尉排长。民国十二年春,曾跟随程潜攻打湖南长沙,攻打长沙失败后退回广东北江,被派在广州通讯处工作。在此期间常与在广州工专学校读书的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一起谈论有关中国革命问题,开始阅读《新青年》、《向导》等刊物。民国十五年八月在广州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年后转为正式党员。不久,我跟随党组织再次前住长沙要参加秋收起义工作,因中途被白军袭击,与部队失去了联络,被迫只身逃到铜州,几经辗转终于与铜州的地下党联系上。后来听闻南昌义军一部转战粤北湘南,在湘南占领县城,捕杀了县长,成立了工农革命军。我听后热血沸腾,想要赶往湘南投奔工农革命军的队伍,但地下党组织指示,让我潜回家乡高山县,想办法联络当地的党员,先在自己的家乡组织一些工农武装,一旦党组织在南疆省也打出红旗,我就带队伍去参加。”

    “太好了。有你回来做主心骨,我们就有信心了。”

    “现在,还有一条线没联系上。”

    “可以跟我说吗。”

    “可以,这条线在金陵镇。”胡志诚说,“我去找过,没联系上,也是像第一次找你一样,‘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联络方法也是黄巢的菊花诗?”

    “对。”

    “这不难,我和你一起去金陵镇走一趟,如何?”

    “好的。”胡志诚答应着,突然想起一件事,便说:“李先生,我有两句诗一直不解其意,你能给我解解吗?”

    “嗬,说说看。”

    胡志诚提笔写下两句诗:“举头红日近,俯首白云低。”

    李程钜沉吟子片刻,说:“这两句诗字面上应该是写一个很高的山峰,站在山峰上,举头靠近红日,低头可见白云。诗的意境颇有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的那种意思。这似乎在写某个地方,或一处很高的山峰,有一种脚踩白云观日出的意思。”

    “李先生真是学识渊博,经你这么一说,还真像那么回事。”

    “你在哪看到的这两句诗?”

    “在一个小盒子里面?”

    “小盒子里面?”

    “对。我们在刺杀韦德宏的时候,缴获一个小盒子,里面有一把翠绿色的玉如意,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这两句诗,我一直不解其意,所以特地向你请教。”

    “请教二字不敢当,哪天你拿了那东西来让我看一看,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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