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傻子,大傻子,你看我这件新棉袄怎么样。”一个六七岁的女童,穿着一件新布料做的棉袄,里子使用家里的老棉被重新弹开的。
劈着木材的不算高大男子停下手中的斧子,身上的破棉袄飞着棉絮,穿在自己的身上有些短,但是在冬季里他好像不惧怕寒冷。
被称作大傻子的男子蹲下,憨憨的笑着说:“不错,小燕子穿上了更漂亮了。”
小女孩白了他一眼,骄傲的挺起小胸膛说:“这还用你说,我爹和我娘都是方圆几百里的俊男靓女,我是他们的女儿,自然长得不差。”
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有这样的语气,家里自然有读过书的人,教过小姑娘开蒙。
那人有些疑问的看着小姑娘:“今天你为什么要穿新衣服啊。”
那个小姑娘突然气鼓鼓的说:“你傻啊,今天可是过年。我穿了一件新衣服你也不多夸夸我,娘说的对,男人都是榆木疙瘩。”
“小燕,怎么跟你安叔叔说话呢!”
一个强硬的声音突然的出现,吓得小燕缩了一下脖子,满脸不情愿的向那个人做了一个鬼脸,装作乖巧的说:“娘,我错了,安叔叔,我下次不敢这样了。”
易安穿着兽皮的女人从远处走过来,踩着没过靴子的雪地,费力的走到那个简陋到极致的木房子。
那个女人是标准的山里猎户的妻子,同样和小女孩说的一样,格外的清爽美丽,脸上被寒风吹得通红,喘了一口气说:“安之兄弟,我家男人说今天是过年,所以叫你去河边打鱼去。我爹也说了,你一个人过年太冷清,反正家里多个人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情,今年到我家去。”
那个男子没有犹豫的憨笑着:“就不麻烦嫂子,我在家里吃一口就行。”
那女子毫不在意的说:“麻烦什么啊,你小子就是假客气,每次叫你去吃饭,说着不想,但是每次都没见你少吃。”
小女孩帮腔的说:“就是就是,你吃的都赶上我三天的饭量了,你太能吃了。”
女人狠狠的瞪了一眼小女孩,小女孩噘着嘴没敢出声。那个傻子想了想,笑着说:“好吧,嫂子,我这有从村外买的面,拿过去包饺子。”
女人看着那个傻大个坚定的脸,妥协道:“好吧,好吧,每次来我家吃饭你都这样。嫂子给你包鱼肉馅的饺子。”
这里地处镇北关外的山里,是一个由猎户组成的村落。这个傻子是被这里的猎户李天方从狼谷里带回来的。李天方看着那个人心脏的位置出现一个大洞,但是还有微弱的气息,放下一个还喘气的活人,无疑就是自己的过错。
村子里唯一的赤脚郎中,也就是李天方的父亲。用最便宜的止血药堵住了伤口,那个人的气息渐渐地匀称起来,伤势迅速的好转结疤,在李天方带回来的第三十天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那个人就像一个傻子一样什么都忘记了,人们在惊讶他伤势好转快的同时也在猜测着他到底是谁。
赤脚老郎中告诉他:“既来之,则安之,今后就住在这里吧。”
那个傻子很喜欢这句话,决定自己从此叫做安之,姓安名之,安静的生活在这个宁静的小山村。
李天方是这一点最厉害的猎户,曾经单枪匹马的杀掉一只三百多斤的青眼猛虎。也是这个缘故,他才到狼谷里打狼。所以他才能娶了这里最漂亮的女子为妻。李天方穿着自己杀死的老虎皮做的衣服,脚上裹着厚厚的毛毡子,脸型方圆,一双明亮的双眼传神,高鼻粗眉,也是这里一等一的俊男。
“李大哥,你找我去抓鱼啊。”安之慢慢悠悠的走到村子口,看到李天方背后背着一个箩筐手里拿着一个冰铲。
李天方打开酒囊,喝了一口酒递给了安之,吸着冷气豪放的说道:“走,大兄弟,今天咱们必须将箩筐打满。”
安之喝了一大口,烧刀子的酒顺着喉咙烧到了胃里,身上反倒是暖和了许多,呲牙裂嘴的将酒酿还给了他。
大约走出了十里的雪路,来到了一条大河。大河已经冻结,下面是半米多深的冰层。
这条大河叫做段天江,将南朝和北岳的肖家隔绝。这里属于南朝,也属于北岳的混乱之地。
易安满头大汗的刨开一个冰窟窿,李天方负责用一根木棍绑着渔网在洞口...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