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挺近的。
压根就是同一天。
沈良臣一拍手,啧了一声。他就说怎么好端端一个写剧本的,动完手术回学校,改行拍戏了,敢情是因为心脏移植的原因。
*
“羚羊”们在国内掀起的风浪,出了国门,谁也不知。
同月的f国的盛格雷特服装风情节正在做最后的准备。
在紫金街上,街道两侧大部分都是富有年代感的手工服装店铺。各种新老结合的工作室,开在这条街的转角。在这里,汇集了全世界的服装智慧和审美,世界级的服装大师们都聚集在这里,为每一位亲自登门的名人定制属于他们的独一无二的服装。
而一年一度的盛格雷特服装风情节,是让这些大师展示一年成果,争取来年订单的绝佳舞台。
在这条街靠近拐角的一家百年老店内,店长强森正在认真地观察一个男人的体型。
在f国还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时,强森的祖先们就开始为皇室服务,到了祖父辈,战火的洗礼结束了君主制,却没有结束百姓们对过去为皇室服务的家族的尊敬。强森的祖父带着手艺来到当年还很落魄的紫金大街,开了现在这家手工定制的服装店。到强森十几岁的时候,他继承了这家百年老店,并在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将它推上了国际舞台。每年到强森这里预约定制服装的名人,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但强森有自己的规定——他每月只接三个单子,一年三十六个,除此之外就是排队。
但对于喜欢强森手艺的人来说,就算排队要排个三四年,也不是难事。因为这家百年老店,不管时光怎么流逝,只要店在,就会永远提供修改服务。
所以,胖了瘦了都不是问题,强森永远不会让从店里出去的衣服成为摆设和垃圾。
“东方人很少有你这样的体格。”
强森伸出两条胳膊,拍了拍男人宽厚的肩膀,然后取下脖子上挂的皮尺,终于开始给男人量尺寸。量到胸围的时候,强森对上了这个男人的眼睛:“你真的不是混血?”
盛伯雍抬起手臂,方便强森的动作:“没有。我是土生土长的华国人。”
他本来只是出国赶几个工作,但考虑到沈鹤这段时间在f国某地的葡萄酒庄园里拍摄新戏,于是索性让回国出席法院判决的葛晖给自己接了新的海外工作。
这次的工作要在f国待上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正好给了他时不时去见沈鹤的机会。
“能受邀参加盛格雷特的东方脸孔很少,因为大部分的东方人他们的体格、长相都撑不起我们的定制服装。”强森让盛伯雍转了一圈,“你的体格很棒,长相也够立体。如果不是看过你的电影,我会以为你是哪位t台模特。”
“感谢你的夸奖。”盛伯雍笑了笑,看着摊在桌上的画册,随口问道,“强森,画册上的画是你们的服装?”
强森扭头看了眼,回道:“啊,是的。是这次盛格雷特服装节上要为模特制作的服装,等活动结束之后,如果有客人喜欢,我们会进行修改然后卖给客人。”末了,他又加了句,“这个不算在一年的订单份额里。”
听到强森后面的解释,盛伯雍顿时笑了。
强森的店里一年三十六个订单是他的店规,很少有特殊情况能让他松口多加一个。盛伯雍是慕名而来,并没有打算在今年内拿到衣服,但很显然,他随了强森的眼缘,竟然主动提出将会尽快为他做出衣服。
但,有一个请求。
就是希望盛伯雍能够在盛格雷特服装风情节上,作为特邀嘉宾,为他的百年老店做一回“代言”。
巴不得能在f国多待一段时间的大影帝,自然答应了这个请求。
“这件看起来不错。”量好了各项数据,盛伯雍低头,仔细翻阅起这些画册,“颜色、款式上都很好。”
强森把数据交代给自己的助理,闻声回头看向他指的画册:“这一件比较适合东方人。所以这次的模特,我打算邀请东方面孔。”看得出盛伯雍对这件衣服很有好感,但明显不是为自己在看,强森随口便问了句,“你想把这衣服送人?”
因为是手工缝制的服装,强森店里出去的每一件衣服都要经过本人的一次又一次试穿,才能做出最好的效果。有的时候第一眼看中,并不一定就适合。
“是我的一位朋友。”盛伯雍掏出手机,翻了张照片给强森,“他在附近拍摄电影。他的身材很好,我觉得会适合这款衣服。我想预定这一款,服装节结束后,请一定要帮我留下这件。”
强森看了眼照片。因为距离有些远,照片拍得不是特别清晰。
“我尽量留着,不过,盛,你是知道的,手工缝制的衣服一定要本人亲自试穿才能看出合不合适……”
“我知道。我会带他本人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