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总您好,我叫……叫,乔…乔……”过了一会,耳边响起一句哆哆嗦嗦很是熟悉的声音,跟着声音一起传过来的,还有一股熟悉的气息。
“我靠,怎么是你?”高睿定睛一看,惊得差点摔下了老板椅。
老板桌前多了一个衣冠不整的小青年。
小青年脸庞干瘦,皮肤微黑,小鼻梁,小嘴儿,头发蓬松,像个鸡窝,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迷彩服,迷彩服实在太大,空荡荡的,都可以在里面荡秋千,脚上蹬着一双裂口的黑皮鞋,明显可见两只瘦骨伶仃的黑指头,一动,冒出嗞嗞的臭气。
用魔都话来形容:一个小瘪三。
“你,你还记得我?”小青年咬着嘴唇,低着脑壳,呐呐道。
“咳咳!乔儿,好久不见哈,你咋变成这样了?”高睿哈哈的起身,转过老板桌,来到小青年身前。
这个小青年不是别人,正是高睿的初恋女朋友乔麦。
二人就读于同一所野鸡大学,同一个班级,还是老乡。
乔麦家在镇上,算城里人,家底很一般。
二人同班后,关系迅速发展,很快成了男女朋友。
一同去食堂,一同上图书馆,一同花前月下,学校的小树林基本钻遍了。
邻家妹子身上的沟沟坎坎他也基本摸清楚了,他手上的活儿,嘴上活儿,基本上都是从她身上练就的,如果不是女孩家长强力干预,如果不是他有点作死,一年前,二人一准进了宾馆,开了房儿,将生米煮成了熟饭。
分手后,乔麦去了南方实习、工作,高睿来了魔都,二人再没联系过。
有这么一层关系,别说她扮成男乞丐,就是化成灰,他也可以一眼认出。
看见高睿过来,乔麦嘴角一瘪,呜呜两声,一头钻进了他的怀中。
直抽泣了三分钟。
高睿咧咧嘴,轻轻拍着妹子那瘦削的小肩膀。
她比以前更瘦了,更黑了,隔着两层厚实的帆布衣服,可以明显感觉骨头瘆手,胸前原本有两只精致的山东馒头,现在却变成了芭比小馒头,而且还是干巴巴没了水分的小馒头。她的手上戴着一双灰色帆布手套,右手手腕处露出一截暗褐色疤痕,一直延伸到手套中。
“乔儿,你手咋了?”高睿轻轻推开怀抱,抓起那只微微颤抖的小手。
“没什么,没什么,不小心烤了一下……你别打开呀,丑死了!”乔麦窘红着小脸,用力摆开了高睿的大手。
“到底怎么回事?”高睿从拨开的大半截手套看,里面的手掌一片焦黑。
“原来的公司发生了火灾……很大的火灾,我趴在地上爬呀爬,好歹爬了出来,只是手被烤了一下下,没关系的,毕竟我还活得好好的,对不对?”乔麦咬着嘴唇,一边淌泪水,一边蚊子哼哼着说。
“唉,事已至此,看得开就好。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高睿暗叹,扶着妹子坐在会客椅上。
“我哪里知道你在这里,也不知道你是这儿的总经理,在魔都市区找了几个月的工作,都不合适,好不容易看到这儿招工,就改了简历,弄了个假身份证,改了性别,跑过来试了试,没想到就碰到你……”乔麦说话时,低着脑壳,眼睛里一直流着泪花,十分惹人心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