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绾萝暗自纳罕,自从穿越到这里,自己和长歌一共就出了两次门,却两次都能与人聊起来关于金燕子的话题来,看来这个义贼也称得上是京城里的头号风云人物了。
因问长歌道:“都说金燕子偷官不偷民,你们将军府也算是京城里数得着的大户人家了,怎么却从不曾听说遭过他的贼手?”
长歌耸耸肩,颇为轻松地道:“将军府一门武将,藏龙卧虎,想必是他不敢来”。
绾萝撇撇嘴,道:“说起来大哥二哥都是朝中武官,功夫自然了得。倒是你每天都要在府里练上三四个时辰的剑术,也不知是有多厉害?”
长歌意味深长地一笑,摆手道:“我那两下子和大哥二哥比起来简直就是花拳绣腿,顶多呢是防个身用,好歹不被坏人欺负。你看我勤于练功,那不过是笨鸟先飞罢了。”
约莫走了一炷香的功夫,两人在临街的一家已经拆了匾的旧商铺前站住脚步,这商铺左邻鸿来客栈,右邻金祥首饰铺,论地理位置,还是相当讨喜的。
这商铺原来做得也是酒类生意,只不过掌柜的是外乡人,家里有急事,才不得不盘了店回乡去了。有些日子没人打理,桌椅板凳上已经落了薄薄的一层灰尘。
顺着门旁的扶梯行至二楼,见东西各有五间客房,原先是供客人住店用的。
姜绾萝和长歌商议着,店里原来的陈设少说也还有七成新,并无需重新置办,只要着人打扫干净,就可以开门迎客。因隔壁就是鸿来客栈,所以楼上这十间客房干脆撤掉床和柜子,全部换上桌椅板凳,当做雅间使用。
铺面的事并无异议,说到招跑堂伙计,长歌认为粥铺开业前期生意不会太好,用不了几个人,只要从府里挑几个勤快的小厮过来帮忙即可。
姜绾萝意见不同,笑笑道:“你懂什么?清一色的男人有什么意思,还得站上几个花容月貌的大姑娘才好,一定门庭若市。”
温长歌皱起眉头,显得莫名其妙,“我开得是粥铺,又不是青楼。这大堂里要是站上一排姑娘,那正经人家的公子,谁敢进来?”
姜绾萝语塞,她很想和他说你不懂,这是消费心理学。来了男客,要姑娘上菜斟酒,来了女客,要伙计端菜倒茶,这样才会对上顾客的胃口。
她想了想,又反问道:“那我只问你,如果你去鸿宾楼吃饭,是愿意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在身边给你夹菜传菜,还是愿意让荣旺在身边伺候呢?”
长歌犹豫了一下,讪笑道:“那自然还是姑娘.......可,可也没有这个先例啊,再说又有哪家的姑娘肯抛头露面的来做这种事。”
话音刚落,却忽然听到从商铺对面的街道上传来一阵女孩子的哭喊和男人的吵嚷声。
两人闻声出了门,但见两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一左一右地架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使着蛮力将她往门里拽。
女孩子哭得满脸是泪,头发被扯得披散下来,衣服也撕破了不少,半边膀子都快要露出来。
姜绾萝上辈子到底是个除暴安良的人民警察,如今又怎么见得了这个,二话不说地就冲了过去,朝那两个壮汉厉声道:“你们在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其中一个壮汉抬起头愤怒而愕然看着她,骂道:“妈的,又是打哪儿冒出来的死丫头,关你什么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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