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又纷纷向余乐打听起其中细节来。大胆的,又将那张白狼皮打开来研究。
余乐跟她们简单地说了说过程。
这时沈娟她们已经弄出午餐,是一种野羊肉,招呼余乐和苏舞一起吃。
她们这午饭,也真够晚的,现在都下午三四点了。余乐和苏舞,他们在路上早吃过几块早上烤熟的狼肉了。
不过听她们解释说,是因为今天早上一直在忙着加固木屋,迎接晚上狼群的进攻,这才一直没空做饭。
吃过些膻味浓重的野羊肉,余乐又与李志在一边讨论起晚上打狼的事。
防御的木屋今早儿是加固完成了,用大木条作篱笆,把每个缝隙都填满,原本的茅草棚顶,也压上一层密密的木条,保证狼群不能从屋顶上扒进去。
这样的一副装备,很严密,狼群无论从哪个方向,都是进攻不进来的。
不过现在既然要改变方案,不单单是防御而已了,还要把狼留在这里,这样,他啊们就需要准备一件趁手的武器了。
打狼的事,余乐与李志商量过,决定由他们两个男人动手,女人们,则躲在屋子里,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就行了。
一来她们力气不壮,打到了狼,人家也不疼。
二来,她们胆气也肯定不壮,这不是要小看女人,这是事实,平时看到一只凶一点的狗,估计她们都得被吓得跳起来。
更说别更凶恶的野狼了,要看到狼来,恐怕她们身子先就软了,不仅打不了狼,还得分心去照顾。在那种紧张时刻,就两个男人,怎么照顾得来。
余乐抡起那根臂儿粗的木头棍子,这是昨晚他拿来打狼的那根木头,因为昨晚那条黑狼逃掉了,怕它搞突袭,路上要防身,所以就一直带在身边。
棍身上面,还残留了一些那条白狼的血迹呢,这看起来显得挺威风凛凛的,还有点儿血腥。
余乐对李志道:“我的武器,就用这个吧!够分量,抡圆了砸,没有敲不碎的狼脑袋。这比什么都好用。”
李志不信,接过手去舞了一下,道:“力道的确猛,打狼身上很受劲,不过我却不行啊,这木头太重了,没抡两下,就没力气了。不行,我得另外找个轻点的,更趁手的。”
李志一个工程师,人高高瘦瘦的,平时也没干什么体力活,比力气,那自然是比余乐差得远。
余乐想了想,道:“要不我给你装把刺刀吧。这玩意好,只管捅就是了。狼皮不厚,受不了捅的。”
李志道:“刺刀?怎么装?”
余乐道:“我们不是有匕首吗,给它安在木头上去。那不就成了一杆刺刀。”
说着,便让李志带他出去找合适的木头。
最后合适的木头没找到,却是让他俩找到了一个竹林,是一种苦竹,这种竹子,韧性很大,肉壁也厚,非常合适我的用途。
余乐挑了一根年份久的,差不多有他小臂粗的老竹,砍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