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真想念李志那家伙了。只可惜路太远了。当时你们被狼群一路往深山里撵,撵得可够远的呀。我和苏舞从后面追过去,可追了四天还是五天来着?最终才追上,总之就是太远了!要是近的话,我还真想去见李志她们一面呢。我送条枪给他都行,反正他现在肯定很需要这玩意。”
陆琳白了他一眼:“你舍得么你?看你把枪看成比自己命根子还要重要,就给我玩个三十发子弹,就说什么都不许我再玩了。简直小肚鸡肠!”
余乐对陆琳的抱怨,回以微微一笑,回道:“怎么会不舍得。李志那家伙,怎么说也照顾过我家老姐,要不是他,我老姐还能不能活着,都说不准呢。一条枪难道比我老姐的小命还重要吗?”
陆琳一听,也点头赞同:“可也是哦。李哥这人挺好的,人也挺正派,可比你这臭小子强多了。见船要沉了就急忙忙一个人跑路,连船上的老姐都不要了,亏我从小那么照顾你!”
余乐道:“还提这老黄历是吧?不知道是哪个女人先跑呢,我跑的时候,整条大船已经入水了。你不比我先跑,难道还是从水里冒出来的?”
陆琳兀自狡辩,不肯承认比他先走,道:“谁先跑了?我是在大船上找你不着,又下救生艇去海面找,因为我怕你已经掉水里去了。你说谁先跑了,啊?”
余乐道:“是呀是呀。架着救生艇下水面找,越找越远,然后就找逃命了是吧?”
“你!”陆琳被余乐绵里带针的,气到吐血。
这时候,田秋秋正在烧水熬着药汤,准备给他们这些人去暑解疲。
余乐看向没事干的苏舞,召唤了一声:“舞姐,趁现在时候还早,咱们上山打猎去!”
然后余乐把他的柯尔特扔给了陆琳,道:“老规矩,你在这看守营地。”跟着又夺了她手上的阿卡。
陆琳还在闹着刚才的脾气:“干嘛每次出去打猎都不叫你姐去,只叫你的小情人啊,是不是要趁机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什么话嘛这是,看把人家苏舞弄得脸红红的。
口无遮拦!
为了平息陆琳的怨气,余乐还是退让了一步,恭维起她道:“分工合作,人尽其能嘛。老姐你枪法那么棒,比我都差不到哪去了。在我外出的时候,你当然要肩负起守卫营地的职责啦。这里除了你,谁堪担此重任啊?咱俩要一起出去,你让我怎么放心这里?”
陆琳听了,笑不掩齿,又一脚踹他屁股上:“滚吧!臭上子,油腔滑调,尽捡好听的哄人。”
余乐让苏舞挎了个竹篓,然后带着她一起上了山。
之所以要带着一个竹篓,是因为他们想顺道看看能不能采些蘑菇。
这些日子在这丛林里,天天吃肉,早就吃腻了。
现在他们是喜素不喜荤,要是给他们一把青菜,一碗米饭,一锅萝卜,他们就稀罕死了。
上了山。
余乐在一边伏猎,苏舞则背着个竹篓满山乱转。
突然,她惊喜地叫了起来:“乐乐你快来看,这些香菇好乖哦,知道我要来采它,它自己从树头上掉下来,还堆成一堆儿,让我直接好捡。”
余乐听着莫名奇妙,走上去一看,见地上果然堆着一小堆的树头香菇。我问她:“这不是你采的么?”
苏舞摇头道:“不是呢,我见到的时候,它就这样了。肯定是这蘑菇成精了吧,知道我要来采它,此劫难逃,它就自己采好自己,然后等我来收拾了。”
余乐笑骂道:“你这笨蛋蠢货!这既然不是你采的,那就证明是别人采的了,什么蘑菇成精?古灵精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