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龙行健收起支票,捏起那本臭烘烘的古籍《金瓶梅》,直接丢进他怀里。
“啊?龙总,你这就见外了啊,你不收下这本书我怎么敢走啊!”
花步万顿时就惊了,再次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陪着笑脸,低声说道:“龙总,这可是极为珍惜的传世孤本,上边的图案就是比看文字强,晚上睡觉前看着那个那个两下儿,真的很过瘾……”
“滚!”
龙行健还没听完就差点儿吐了,骈指如刀高高举起……
“嗖”
花步万一看这阵势,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屁股尿流般的赶紧逃窜。
麻蛋的!
这尼玛大城都的地产界,还真是奇葩云集,什么玩意儿都不缺。
龙行健暗暗气闷。
“梆、梆、梆”
此时,敞开的门外再次传来敲门声,这次竟是一位极为潇洒的年轻文士,西装革履、皮肤白皙,鼻子上架着副金色眼镜,光看圈圈儿起码一千度以上的近视。
“不错,请进!”
龙行健一看对方满身的文人“骚”气,竟没有生出习惯性的厌恶感,不知道为什么,反而有点惺惺相惜,这让他自己都很莫名其妙。
“龙总你好,请原谅,跟着杨挺那条老狗学那些虚头巴脑,我既没心情也没兴趣,我就直来直去。”
年轻文士极为潇洒甩了一下碎发,说出的话非常简明扼要,“我是来道贺加道歉的,我弟弟掌管着一家小地产公司,在这次保安技能大赛上,跟着汪司聪一起给龙总添了麻烦,希望你多多包涵。我是个穷教书的,拿不出什么孤本典籍,但我送你的这本书,却是我自己极为用心的手抄本,希望你能喜欢。”
年轻文士说完,拿出一本厚厚打印纸装订的手抄书。
龙行健上眼一看……,我凑,这个家伙还真是用心。
年轻文士的钢笔手法非常大气磅礴,金钩银划、力透纸背,封面上写到:《女总裁的痞子保镖》,作者一色。
竟是那个头脑有点混乱的网络写手一色,在火星小说网首发的网络小说。
“不错不错,你这家伙竟然和我一个口味,也喜欢这个‘一色’的作品?!”
龙行健有点喜出望外。
怪不得刚一进门就感觉惺惺相惜呢,原来同道中人!
“哎呀,龙总,看来我们兄弟俩三观趋同、爱好相近,该多多交流。”
年轻文士看到龙行健喜形于色,也跟着摇头晃脑起来,“那你觉得……就这一本书,价值够吗?”
“哈哈哈,够、够、够!”
龙行健连声笑道,已经想招呼安宝宝倒茶招待了。
年轻文士一听就放心了,客气说道:“好,既然龙总认同了我的诚意,让我‘GO、GO、GO’,那我就不叨扰了,Bey-bey!”
嗯?!
龙行健瞬间蒙圈儿了。
这小子还真是来去如风、效率奇高。
自己没说撵他走啊?
连坐下来聊聊这本小说的想法都没有。
怎么这样毫不拖泥带水呢?
龙行健苦笑摇头,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不知道他在书里夹了多少钱的支票。
他极为舒适的躺进沙发,拿起装订漂亮的《女总裁的痞子保镖》打开,翻了半天,顿时气了一个半死。
厚厚的书页里,空空如也,根本一分钱都没有!
我凑!哈哈哈……
龙行健长声大笑,却并不生气。
在心里笑骂,算你特么聪明,算你特么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