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绵绵,仿佛有魔力一般唤醒了沉睡的万物。
秋家后院里,才撒下去五六天的菜籽已经冒出嫩嫩的脑袋了,旁边新栽种的桃树苗和梨树苗也都长了嫩笋,即将抽出新的枝条。
秋麦蹲在菜地边上,把菜苗间隙中长出来的野草拔掉。
雨后初晴,灿烂的阳光洒下,温暖而明亮。
院门外传来了老牛的叫声。
秋麦站起身,拍了拍沾了一手的嫩草,等了这半天,总算是来了。
今儿刚好二月初一,过完年一整月,是和萧墨白约定了,上门取酒的日子。
凌决带着苗苗和果果出去跑步去了,她怕取酒的人来了家里没人,便一直在家里等着。
酒是年前就酿好的,新酿的粮食酒,算不算绝品,却比寻常酒坊酿制的酒水要好上许多。
寒冬,十里堡大雪封山,进出村子的路垮塌,缺衣少粮,一直到临近过年,才修好了路,秋家兄妹和凌决去镇子里采买了不少的米粮,也就趁着那几日,酿了两坛子酒。
来拉酒的人秋麦并不认识,领头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身形消瘦,面容严肃,经他介绍,此人乃是萧家在五柳镇新建酒楼醉仙楼的胡掌柜。
他虽然面容严肃,不苟言笑,对秋麦还算客气,并没有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而怠慢,想来是萧墨白交代过。
胡掌柜身后跟着三人,一个赶车的车夫已经年过半百,头发斑白,佝腰驼背。另外两个青衣小厮,一个呆头呆脑,面无表情的伫立在牛车边上;一个低眉敛目,假装正紧,眉眼却灵活的乱动着,四处打量。
秋麦的目光扫过一行人,正巧就撞上了一张灿烂的笑脸。
熟人啊,那眼珠子滴溜溜转的青衣小厮不就是杏林阁方掌柜的侄子么,秋麦还记得,他叫方顺。
碰见老熟人,秋麦想回以微笑,却见胡掌柜转头那一刹那,方顺脸上的笑瞬间收敛,一本正经。
“你们两个,随秋姑娘去抬酒,仔细着点儿,若是把酒缸子摔了,看我回去不打烂你们的皮。”胡掌柜严肃的指着两个青衣小厮吩咐。
方顺子和另外一个小厮便乖乖的应了声。
秋麦领着两人进了院子去抬酒,酒缸子是提前放在屋檐下的,两人抬起一坛酒出去,没一会儿又进来,抬了另外一坛子酒。
动作还算麻溜,全程没有说一句话。
“酒我们装好了,秋姑娘,这是我们公子让我给你的酒钱,一共五两银子,你点一点。”胡掌柜见秋麦出来,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黑布荷包。
秋麦接过荷包,拉开瞅了一眼,里面躺着五粒碎银子,应该是足秤的。
她的面上忍不住的笑了,萧墨白说话还是算话的,给足了银子,这五两银子她收得安心,因为她可以保证,她的酒绝对不会让他后悔。
“辛苦胡掌柜跑一趟,不如进屋去喝碗水。”秋麦把银子揣进兜里,心情愉悦,便和胡掌柜客气了一句。
胡掌柜神色依旧严肃,也不跟秋麦多说,只道:“银货两讫,天色不早,我们便归去。”
他说完,转身便要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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