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的方向,不过,据他的保守估计,大概还在神圣帝国约莱利尔内。
说真的,他也是服了,这些黑袍人为什么要煞费苦心的追杀他这个既不是贵族,也不是仇家的流浪汉,他可没有惹过什么有权有势的人,也不敢惹,如果惹的话,他还有可能会站在这里吗。
消瘦男子叫帕克,是一名家乡被怪物毁坏后被迫背井离乡的流浪汉,今年已经三十二岁了,成为流浪汉已经五年了。
个人没有什么特殊技巧和天赋,就是逃跑方面却是出奇的灵敏,曾经偷了很多人家里的食物,被一堆人追杀,但却依旧没人能追上他,四海为家,浪迹天涯,说的就是像他这种风一般的男子。
你问他为什么不像一个老实人一样乖乖的生活,有手有脚,找一个工作应该不难,但帕克给出的回答却是不可能,他认为打工这辈子是不可能的,只有偷别人的食物他才能维持得了生活。
对,你没听错,帕克有一个怪癖,喜欢偷东西,但从来没有偷其他人的贵重物品,只会偷吃的东西,是一位相当有原则的小偷。
“渴死老子了,必须找点东西补充一下体力才不行。”
帕克的视线搜索着四周,很快就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找到了目标。
一家营业的正规餐厅。
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穷酸打扮,帕克摇了摇头,别说进去了,刚靠近,肯定会被打死。
短时间内,他凭借自己高超的入室盗窃本领,换上一身平常人的衣服,发型也梳理起来,样子终于看起来像是一个人了。
抬头挺胸,走进餐厅内,选了一个最靠内,不被人发现的位置,随意的点了一大堆大餐,并向服务员小姐要了一杯水解渴,就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待着食物的到来。
谁知道,在帕克享受安静休息的时候,有两个人悄无声息的坐在了他的对面,吓得他反应一来,差点就撒腿就跑。
不过在看到对面的不是熟悉的黑袍人,而是陌生的一男一女时,他放弃了逃跑的念头,但为了安全着想,他还是笑嘻嘻的说道:“我与两位好像不认识吧?”
有着灰色卷发,长相俊秀的少年笑了笑:“你不认识我,我们认识你啊。”
在帕克疑惑的同时,约翰拿出一个不停闪闪发亮的戒指说道:“终于找到你了,本来以为这种机率不可能会碰到,看来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是说不清楚呢。”
说完后,约翰就将这闪闪发亮的戒指递给帕克。
帕克尽管很是疑惑,但还是收下了,奇怪的是,发亮的戒指在他的手中居然不在发亮,变回一枚很普通的戒指。
认真观察了一下这枚戒指,发现上面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嗯,不知道为什么,是天意还是巧合,这个名字怎么和他家族的某个人一样呢。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会一五一十的告诉你事情的经过,可能你会说我撒谎,但这的的确确都是真的。”
约翰仿佛看透一般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