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玩乐的心情已经一扫而空了,约翰现在想干的事情很简单,就是消灭这群哥布林。
哥布林的嗅觉和听觉都有别于人类,也就是通常说的比人类要好,力量和体型矮小是它们的硬伤,但一些地方也比人类要强。
很快它们就发现了地牢不对劲,一个个拿着武器气势汹汹的冲进关押人类的地牢。
而约翰也听到了踩在楼梯上产生的脚步声,他不急不慌的来到向上走的楼梯口随手一指,噼里啪啦的雷霆缠绕指甲,随后射出,粗大的雷霆把狭小楼梯上的哥布林尽数消灭,变成一具具发焦的尸体倒在地上,焦臭味一下子就飘了下来。
刚走出地牢的楼梯口,约翰就接受了热情的招待,许多哥布林已经全副武装的围在附近,似乎只要某人一声令下它们就会攻击。
“嘎吾!”
大哥布林的吼声下,哥布林们倾巢而出,刀枪剑戟,各式各样的武器无情的穿透了约翰的身体。
毕竟是愚蠢的哥布林,见到约翰被刺成了刺猬,一个个都发出了欢呼的声音,甚至都跳起了自娱自乐的舞蹈来表达它们的高兴之情。
约翰没有多说什么,当着它们的面把刀和枪之类的东西拔出来,然后礼尚往来还给它们,惨叫声迭起,反击也出现了,但还是被约翰还了回去,插一个还一个,渐渐的,哥布林也被打不死的约翰吓怕了,没有几个敢冲上来,只是在附近徘徊。
不愧是知识欠缺的生物,连巫妖都没见过吗,约翰很想吐槽他的死亡气息都在许多伤口中不停的往外边流出,但哥布林仍旧没有停手的举动,还在同仇敌忾的看着约翰,同伴的死看来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反而还激励了它们。
约翰也不管了,来一个它杀一个,数量多也没事,慢慢杀就行,就不信还杀不完。
见它们没有攻击的想法,约翰自行采取攻击,他一个健步拔起地上插在某只哥布林身上的剑对前方一排的几只哥布林进行挥砍,轻而易举的把它们的头都削了下来。
面对这种情况,哥布林们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吼叫声连连,惨叫声也接连响起,沐浴在鲜血中,约翰漠然的挥舞手上不知道换了多少次的武器,毕竟是破烂品,每砍几次就断了,他也只能就地利用资源,不停的更换武器,他可不想把自己最好的武器用在斩杀这种恶心怪物的身上,这些武器就足够了。
打了半天,哥布林的血液几乎可以汇合在一滩血水了,断肢布满地面,哥布林也被约翰这种无畏的打法杀了至少一百多个同伴,它们终于害怕了,纷纷四散逃开。
“喂喂,这就不打了吗,我还没打够呢?!”
约翰抹了一脸恶臭的血液,望着逃走的哥布林不满的说道,此时他身上还插着几根没还回去的武器。
“那就去王的地方吧。”
下了决定后,约翰就丢掉手上断掉一半的长剑,迈着血步走向教堂的主殿。
来到主殿,果然和约翰想的一样,这些逃走的哥布林都聚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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