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些自己的心路历程,于国是不知道的,不过现在有了他给自己写的这首歌,那么公司里的家伙们,不会再忽视遗忘自己了吧。
”怎么样,我就说我的儿子是天才吧。“艾米丽还是在那里耍宝。这个老妈作为一个编辑居然这么的欢脱真的好么,幸亏当初她进入了《洛杉矶时报》,而不是和老爸一样进入大学成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授,那乐子可就大了。
林恩点点头,她是很高兴,虽然女儿被唱片公司签约,可实际上有多么的不如意,没有人知道。
“恭喜宿主创作歌曲《theshow》。歌曲星级三星半,歌曲难度三颗星,总评级三颗星,获得声望值五十点。”
噗。于国本来还是很高兴的,自己找了这么一首歌,可这该死的系统居然只给自己五十点声望,《我心永恒》可是有一百点呢,这两首歌的差距没有这么大啊,难度是因为蕾恩卡不是天后,而席琳迪翁是天后的缘故?
可惜系统没有给自己什么解释。算了有声望总比没有好,自己经过昨天在马刺的试训成功,声望值又增加了一点。不过还是洒洒水,为了不让这个声望值花的这么快,自己还是在现实里训练吧。等到自己有足够声望值的时候,再去挥霍。
不过获得声望值,系统说了除了歌曲,剧本,小说什么的也是可以的,如果是小说的话,自己真的有一部比较合适的,而且这部小说改编了之后又是火了很久很久。
说干就干,于国完全不管屋子里的三位女士,直接来到了卧室里,打开电脑的文档,马上就开始抄袭起来。对于这样的于国,艾米丽是开始习惯了,这个孩子自从那次醒过来之后,整个人就变了,变得比以前更加的自信了,这是让自己感到最欣慰的地方,之前的儿子虽然优秀,可是太过于内敛了。
《越狱》整部小说的脉络是很清晰的,这小说最大的一个卖点还是在于主角迈克尔身上的纹身,那真的是最为神奇的设定。
于国完全沉浸在了抄袭的海洋里,根本没有管是否有人到自己的身后来。“oh,这简直是太酷了,居然可以将想要写的东西记在自己的手臂上。”
于国被吓了一跳,这才发现,原来布兰妮这个丫头已经到自己这边来了,而且看样子她在自己这边已经是站了很久很久了。
确实,这部电视剧,自己刚刚看的时候,也是被编者的这个设定由衷的佩服,居然纹身是牵扯整个剧情的一个关键点。
“我吓到了你么,不过你真好棒,好迷.人,Hugo,你比起高斯林和汀布莱克这俩娘炮好多了,那俩家伙除了知道泡妞耍帅之外什么也不知道。”
我去,看来自己这蝴蝶的翅膀扇动的有点厉害啊。汀布莱克不是你以后的男友么,不过也正是从丁布莱克开始,布兰妮才一步步的走向深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