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用轻功赶路,义父您真是老当益壮。”李大龙觉得自己猜出了真相。
此世灵气充足,相应的,炒鸡快马的数量也很多,高手跑得快,耐力强,比一般马匹更能赶路,但他们往往也可以买到远超凡马的千里马、万里马,而且高手也不会想把气力浪费在赶路上,所以大多江湖人还是会骑马的。
那些不愿骑马的高手,要么就是穷——李大龙知道自己义父不穷——要么就是轻功太好,能买到的马比起自己慢了太多,因此不愿骑马。
他觉得自己的义父是后一种,这次要做重要的事情,嫌马不够快,因此要自己跑。
王彻暗想,我当然也想用轻功啊,轻功多帅啊,但这不是还没来及学吗?
当然,心里这么想,表面上的他不漏声色:“不不不,我这次出门不准备用轻功赶路。”
“不骑马,也不用轻功……”李大龙犯难了,猜不出王彻怎么想的他,很干脆的发问了,“义父你到底准备怎么赶路啊?”
王彻嘿嘿一笑,但突然想到自己的人设,于是迅速的停止蠢笑,其变脸速度之快,直令李大龙感觉是自己花了眼。
下一刻,揉了揉眼睛的李大龙确定了一件事——他真的眼花了,因为他看到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只足足有五米高的大蛤蟆!
这蛤蟆通身赤红,头宽大,吻端圆,颊部向外嘟起一大块,鼻间距极小,眼睛占了一半的脸,背上密布着不等大的疣粒,但这疣粒组成了漂亮的花纹,四肢及腹部非常平滑,要是一只普通大小的蛤蟆长成这样,想必还会有些少爷小姐会觉得它长得可爱,想要捉几只回家。
然而,这只蛤蟆太大了,当看着它这么个庞然大物靠近的时候,恐怕没人会再觉得它可爱。
是的,这只大蛤蟆正在急速的冲向两人所站的地方,它的蹼较宽,后肢短,不能跳跃,但爬的极快,不对,虽然这蛤蟆的行动方式按人类的划分,是标准的爬行,但若是有它这样的体型,这样的速度,就算是爬,也只能用跑来形容。
……
随着大蛤蟆的飞速靠近,李大龙不仅把它的模样看的愈发清楚,更是感受到了大地在震颤,他明白,若不是自己不仅眼花了,精神还出现了混乱,那就是自己没看错,真的有一只五米高的大蛤蟆正在跑过来!
李大龙反应过来后就想转身逃走,但看到身旁正淡定捋胡子的王彻,突然又不怕了,他这义父可是高手来着,一头蛤蟆罢了,应该……打不过他义父吧?
……
王彻用眼睛余光瞟到李大龙的表情,不由的点了点头,暗想自己这下可能不用强行装逼了,自然装就OK。
“乖孩子不要怕,这只蛤蟆是我的宠物。”
说着,王彻朝那只蛤蟆招招手,那蛤蟆顿时更加快速的爬到王彻身边,用身体蹭着他,王彻刚想摸摸宠物的头,突然注意到自己身高不够,于是改变目标,摸起来大蛤蟆滑腻腻的皮肤,一边摸一边对李大龙道:
“乖儿子,你难道没听说过,真正的高手都是有奇珍异兽当坐骑的吗?骑马什么的,早就落伍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