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的误会我们昨天干的事情了,她走的时候还使劲的瞅我的屁股,瞅完还摇摇头,我估计以为,我被你爆菊了。”
……
萧可爱闲聊了一会,就去局子上班了,今天上午是她最后一天当班。
萧可爱走后,方万灵用透视眼开始观察隔壁的动静,发现冯颖也在收拾东西,看样子准备回家,收拾完之后,冯颖又趴在床上看了一下电视,就这样一下子就到了上午十一点左右。
方万灵看了一下时间,便出了门。
找到了鼎盛大酒店,方万灵立刻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记忆中都有,是他的初中同学。
由于方万灵家里没钱的原因,初三第一年没有去读高中,又留了一级。
所以这些个同学,基本上都是大学生了,有的甚至已经辍学去工作,不论混的好还是坏,基本上都衣褶光鲜,看起来帅气多金的样子。
方万灵如今穿的也不算破,这身羽绒服与牛仔裤是风铃特意挑着买的,很不便宜,但是就是款式没有那么新颖而已。
那些人见到方万灵进入鼎盛大酒店,立刻就围了上来,看到曾经班级内最穷的小子,如今也穿的不错,一个个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现在来的大多都是农村出身,所以并没有那种特别有色眼镜看人的主,所以聊得还算可以。
时间一点点过去,眼看就到十二点了,那些混的不错的人这才姗姗来迟,进来之后就扫了一下方万灵这边的小团体一眼,不屑的笑了笑,连过去打招呼的想法都没有。
“吆喝,这不是考上帝都大学的沈金兵学长吗,真是很高兴你能来聚会,怎么样,这次回家来,是学校的专车送的吗?”一个女声突然响起。
就在这个时候,组织者何欢欢搂着她那干爹从外面走了进来,在他们身边还跟着两个高大威猛的保镖,这出场方式,一般人看起来,肯定觉得拉风。
她看向的是一个衣着光鲜,浑身都是名牌衣服的男人,男人也只有十七八岁,但是外边帅气,充满自信,犹如高傲的男孔雀一般。
这人叫做沈金兵,是班级内仅次于方万灵的尖子生,高考成绩不错,直接被帝都大学录取。
沈金兵扭头看了一眼何欢欢,面上露出一丝笑意,眼神却不经意间朝着她身上扫了过去,最后嘴角一扯,就诡异的笑了起来,点点头:“还行吧,帝都大学的学长们都很绅士,有位顺路的学长送我回来的,其实,若不是我现在还差点资金买车,我自己就能开车回来。”
何欢欢眼睛一亮,不过随即隐晦了下去,朝着沈金兵眨巴了下眼睛,说道:“那可不是,能够考上帝都大学,比我们这些人强多了,前途不可限量,不像某些人,初中时候学习好,现在还是穷光蛋一个,甚至连学费都交不起。”
说完之后,她还朝着方万灵那边扫了过去。
挖苦方万灵的意思在明显不过了。
这一幕瞬间让方万灵那边的几个同学脸色变了,怒气冲冲的恨不得上去将何欢欢给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