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境只是小康,在父亲生病后,更是连小康都算不上。
钟千丽一身名牌,坐在我家客厅的半旧布沙发上,却没有半点违和的感觉。她微微后仰着身体,舒服地靠着沙发靠背,居然很安适。
这一点,倒和萧景笙有点像。
他明明也是一看就贵气逼人,可到了平凡境遇里,也显得莫名和谐。
好像这个世界,每一个角落,都是为他们定做的。
等她坐好后,我倒了杯水给她,她接过来,也不客气,直接就喝了一口。巴黎杏红的唇釉染了一点在酒杯上,如果我是个男人,肯定觉得这场景很暧昧。
“钟小姐想和我谈什么?”
见她来了以后,根本不像客人,反而反客为主,比我还悠然自得。我心里一沉,口气就不太好,“您有话请直说。”
钟千丽这才撂下酒杯,一双修长凤眼打量着我,红唇开合,低声问我:“你和景笙,发展到什么地步了?上过床没有?”
她话音不落,我脸上已经轰的一下子灼烧起来。
这女人……这女人也太……
我咬咬牙,正色说:“钟小姐,我尊重你,也请你放尊重一点。”
她呵呵地笑了,“曾小姐你想太多了,我没有任何不尊重你的意思。”
“那是我和景笙的隐私,无可奉告。”
“没关系。”她摊了摊手,居然还摆出一副大度的模样,“其实,我只是想好心提醒你一句而已。”
本能的,我知道,她所谓的“提醒”,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提醒我什么?”
“要是,你和景笙还没上过床,那你记着,将来要是有这一天,千万别碰他大腿的根部。那里有个伤疤,是他的隐痛。你要是碰了,他肯定当场和你翻脸。”
大腿根部……
伤疤……
在同居的那几天里,我们虽然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但是也有过不少暧昧或者尴尬的场面。
记得有一次,我一早醒来,迷迷糊糊去卫生间,刚好撞上他在洗澡。
男人的身躯,是健康的小麦色,肌肉壁垒分明,隐隐含着雄性最原始的力量。那两块胸肌和八块腹肌,看得我脸热心跳。
虽然是隔着蒙蒙水雾惊鸿一瞥,可我还是注意到了,他大腿根部,的确有一道长长的,狰狞的刀疤。
当时我还问过那是怎么回事,他当即沉了脸,说让我好奇心不要太重。
那时候,我还当他是被我看光,所以恼羞成怒。
没想到,还有更深的缘由。
那个疤痕,居然还是他的隐痛。
这样暧昧的部位,这样的隐秘的伤痕,如果不是亲密到水乳交融,她怎么会知道?
我很想问问,这疤痕的来历,但对着钟千丽挑衅的目光,我就是问不出口。
问了,不就自己承认,她才是他最亲密的女人?
钟千丽却挑眉问我:“怎么?不想知道那疤痕的来处吗?他为什么不许人碰那里,你不好奇?”
淡淡的一笑,我说:“他过去什么样,我不关心。我要的,是他的现在和将来。”
这句话,却惹来了钟千丽的大笑,“现在和将来……好!好一个现在和将来。”
再由着她说下去,我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所以等她笑完了,我冷着脸说:“钟小姐的提醒我收到了,好意我也心领了。您要是没有别的话,请便吧。”
“呵,曾小姐这是赶我走?”
她坐着不动,反而翘起一条长腿,穿着黑靴的脚尖闲适地晃了晃。
“哪里?”我声音更冷,“只是不想耽误钟小姐的时间,毕竟,您是个大忙人,和我这样的人不一样。”
这下,她倒是缓缓站了起来,撩了下长发,含笑说:“我忙倒是真的。所以,这段时间,恐怕还要劳烦你多照顾景笙了。”
什么叫劳烦我?
这是向我宣告主权?
冷笑了一声,我说:“钟小姐客气了,我该感谢你,在我没出现的日子里,替我照顾景笙才对。”
其实,我说这话,根本没有几分底气。只是在这个女人面前,不想服输而已。
没想到,她的脸色也是一白,身子也顿时僵硬了。
这微小的变化没逃过我的眼睛。
我知道,她对萧景笙,也没有她自己说的那样自信。她很可能只是虚张声势,而我,对她而言,绝对是个不小的威胁。
这个认知让我心里舒服了不少,而她到底不是寻常女人,异样的表情也只停顿了一秒,旋即又是一脸高深莫测的微笑。
“曾小姐口才了得,我甘拜下风。”
她话是这么说,可那眼睛里的不屑,分明是说,我只会耍耍嘴皮子。
心里一紧,她又说:“这些天我真的没时间了,你要是去看景笙,记得他肠胃不好,不要给他带桃子。还有,他穿衣服只穿纯棉,亚麻的会过敏。”
“……”
我冷冷地看着她边说边向外走,可走到门边,她又回过头,淡笑着说:“哦,对了,差点忘记,景笙最喜欢柚子猪肺汤,你要是煮给他喝,他会很开心。”
这次说完,她径自打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客厅里还留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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