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的农贸市场里的摊位上出售,吴小毛卖过野猪,知道行情,野猪抬出来,搬上了三轮车,载着叶小凡一起向黄金乡疾驰而去。
卖野猪就是他的事了。叶小凡就准备去中药店买所缺的那一种药材,由菜市场穿过一条小广场到中药店是一条近路,当来到广场上。此刻的广场上,人来人往,也有坐在广场上长凳上休息的人。
这些人中,有老人、小孩、还有中年妇女,各种声音也响了起来,有脚步声、窃窃私语声、聊天的声、甚至还有争吵声。
整个广场上,端得是人声鼎沸,很是热闹。
忽地,广场上那一头,传来一声响亮的谩骂声:“给我滚开!”
叶小凡抬了抬头,有三个人气势汹汹的向着他走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不是别人,正是吴亮。
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一看到这些人,个个像见了瘟神一样,纷纷闪退一边,让开了一条路。
那些坐在长凳上的人,也循声望了过去。一时间,窃窃私语声、说话声、争吵声,皆听不到了。
只有那三个人的脚步声蹬蹬的传来。见到叶小凡,吴亮等人立马围了过来。
“山不转水转,臭小子,我们又见面了。今日我看你往哪里跑?吴亮冷冷一笑,回过头去,对着一位黄头发青年道:“打了我的就是这小子,今日就看你的了。”
“是山鸡。”
“这小青年竟然惹了吴亮,他请来山鸡为他出头,这小青年死定了。”
刚才外围的众人议论纷纷声,纷纷传到了叶小凡的耳朵中,从众人的嘴里得知,这黄头发青年就是绰号山鸡。
也是吴亮的干将之一,论功夫的实力,他要比阿彪更胜一筹。跟人动手打架的时候,这山鸡不是赤手空拳,而是使用一根木棍。
一根木棍被他挥舞的虎虎生风,又称为棍王。
那穿着蓝色体恤叫山鸡的黄毛青年站上前来,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棍,闪发着紫色的光芒,嘴里斜斜的叼着一根烟。
长长的吸了一口,山鸡猛地张开了嘴,烟头就从嘴里飞了出去。与此同时,众人直觉得眼前紫光一闪,棍起棍落。
那烟嘴被他一棍打中,如离弦般的箭飞了出去,就看这力道,要是一棍打在人的身上,不死也要掉层皮。
看到这一幕,围观的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很默然的看着他,叶小凡一脸的风轻云淡,刚才山鸡露的这一手,在别人看来,或许很厉害。但几乎入不了他的眼。
山鸡直视着叶小凡,傲然道:“道上的朋友送了我一个绰号,人称棍王。我看你年纪轻轻,又是个没钱的小农民,不想跟你一般见识。这样吧,你给吴亮磕头认错,我就不为难你。”
话音落下,就有一位好心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一边轻轻的扯了叶小凡的衣袖,一边对着他说道:“小伙子,你也看到了,他的棍法那么厉害。那一棍要是打在你的身上,不死也要吐血三升。”
“快照着他的话去做,大丈夫能屈能伸,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