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叶安曾写过一本书,名叫《暖风》,写了整整十三年,三十三万字,还差一章就要结局了,可这最后一章,他写了七年,却是直到他死都没能补上去。
而现在,他终于知道结局是什么了。
两个男孩在城市黑暗的角落里相依为命,一个痴痴傻傻,一个天生早慧,夜空下五光十色的霓虹点缀着这座巨大又富有的城市,可这座城市之下,却涌动着肮脏混乱的暗河。
两个岁数加起来不到十五的孩子,究竟要怎样才能在这绝望窒息的暗河中生存下来,叶安在这一段描写的笔墨并不多,可每当看到这一段,依旧觉得心酸难忍。
后来,早慧的男孩带着小傻子投奔到一个大哥手下当混混。
再后来,男孩把小傻子抛弃了,再也不要他了。
……
多年后,少年看见曾经的小傻子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有了自己的朋友,家庭,生活得就像他们曾经向往的那样。
而他,依旧在那条暗河中挣扎,手上沾满鲜血,永远无法脱身。
……
但是还是要感谢时光,能把亲爱的你温柔以待。
————
叶安坐到电脑前,脸上带着不明显的笑,双手放在键盘上慢慢敲下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
“你是我在深冬里想念的,温暖的风。”
你是我在深冬里想念的温暖的风,可是我知道,你只有在深冬过后才会出现。
我却再也过不去这个深冬了。
叶安的这本《暖风》在网上也算得上是小有名气,连载了十三年竟还有不少的读者时常在他的文下撒个花,催个更,将这部小说列为有生之年。
叶安将在这一章的后面打上了“全文完”三个字,然后又重头检查了一遍,发现没有什么错处,便点了发表。
这一桩事情也算有了个结果,关于叶安的,便真的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了。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他疯魔了一辈子,也是时候该放下了。
他想好好活着,不想再跟他有牵扯了,现在他已经知道他没有他依旧过得很好,甚至比从前还要好,那一切就够了。
他已经学乖了,人不能太贪心,要学会知足。
只是唐逸……
他到现在都还是有点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叶安还是唐逸,他以为自己是叶安,可脑子里的记忆,身体的各种本能反应却在告诉他,他也是唐逸。
只是唐逸这个人自私偏执得可怕,做什么事只要能达成目的,完全不计后果。如果这是个本当下的流行小说,叶安在里面估计就是一个拼尽一切想闻一闻天鹅肉的深情癞□□,而唐逸就是那个想方设法要独占天鹅的反派。
不过也没差,都是炮灰,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唐逸喜欢叶明川,而叶明川现在正对叶安有好感,唐逸自然是变了法的想要整治整治那个叫叶安的姑娘。
所以使了点小计谋把那姑娘骗去了盛丰,结果呢,偷鸡不成蚀把米,更加惹得叶明川的厌恶。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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