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是滋味。
不过,当他看到,徐刚身后一下子出现九个超级大美女,每一个都比沈春红漂亮百倍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多心了。不过,作为一个心思灵动的生意人,他很轻易的就想到,徐刚是个念旧的人,不然也不会这么快赶过来。
“别说那么多了,带我去看看春红姐吧。如果能治,我要你一条胳膊,如果不能治,我转身就走。”
沈春红住在单间病房,全身包裹的好像粽子,全身骨骼多处碎裂,伤痕累累。
“这,被打的?谁干的?”徐刚看到伤势,不由得一愣,微微皱眉。
沈春红的丈夫叹了口气,欲言又止道:“春红她心高气傲,实际上,她根本就看不上我。有一次我带她参加一个酒会,认识了东市广告大王,廖文武。廖文武这人据说很有背景,黑白两道都能说得上话,特别是他老婆黑玫瑰,据说是云省黑道大哥黑金贵的亲妹妹。
春红不知怎么就和廖文武熟悉,多说了几句话,似乎双方都有意思,却被黑玫瑰知道,于是黑玫瑰让人,将春红打成重伤,医生说,没救了,就算救活,肯定也是植物人。”
“这种女人,你还要救?就让她死去,不失为一种解脱。”说完,徐刚伸手摸了摸沈春的额头,又把了把脉。
“唉,不管怎么说,她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我不能看着她死。就算倾家荡产,就算赔上我的命,我也要救。”
“既然如此,你把人拉回家吧。我看着你把胳膊切给我,就出手救人。”
沈春红老公脸上的肉绷紧,手我握成拳头,似乎内心正在挣扎,但最终还是点头道:“好。”
“记住了,不能打麻药,必须当着我的面切,你要是提前切下来,我可不认。”
“行”沈春红老公将徐刚的要求理解为报复。他抢了沈春红,徐刚肯定恨他。
所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徐刚恨他,理所当然。
“刚子哥,你真的要切他胳膊?我觉得他人挺好的。”秋韵有些不落忍。
“好与不好,不是嘴上说的。一条胳膊,换一条命,他赚大了。”徐刚不以为然,冷笑道:“有这么个报仇的机会,我当然要好好折腾他们一下。”
众女对视一眼,谁都没有说话,但均觉得,徐刚的做法有些不合情理,但全都默契的没有去劝。
关于徐刚与沈春红之间的事儿,他们已经通过秋韵与洪云霞了解的比较清楚,也理解徐刚心中怨念。
那是一个结,只有徐刚自己打开才行。无论他选择用什么方法,作为他的女人,都应该支持他。
虽然医院强烈反对,但沈春红的丈夫还是坚决要求将沈春红送回家,因此惹了不小的风波,被很多人说他为富不仁。
叶秀秀早就联系集团,派了一辆奔驰商务车。众人坐在车内,跟着救护车,直奔沈春红所住的别墅小区。
“倒是小富之家。”叶秀秀看了看小区,点头说道。
徐刚则是无动于衷,一言不发。
医护人员很快将沈春红送入卧室,然后一脸担忧的离开。
“徐神医,可以开始了么?”沈春红的丈夫拿了一把杀猪刀,一脸决绝的问道。
“你自己砍,确定能够一刀将手砍下来?我觉得,若是砍不下来,你肯定没有勇气再砍第二刀。而且,你要想清楚,就算你砍了手,我只答应救治沈春红,也不见得救得活,而且,我没有答应会救你,你可能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
所以,我建议,把你弟弟叫来,让他砍比较好。最少,他可以帮你叫救护车送医院和止血。”
沈春红丈夫脸上闪过悲凉之色,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开始给他弟弟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