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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这一辈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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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精明与和气给我带来背运。乍一听这句话仿佛是不合情理,可是千真万确,一点儿不假,假若这要不落在我自己身上,我也许不大相信天下会有这宗事。它竟自找到了我;在当时,我差不多真成了个疯子。隔了这么二三十年,现在想起那回事儿来,我满可以微微一笑,仿佛想起一个故事来似的。现在我明白了个人的好处不必一定就有利于自己。一个人好,大家都好,这点好处才有用,正是如鱼得水。一个人好,而大家并不都好,个人的好处也许就是让他倒霉的祸根。精明和气有什么用呢!现在,我悟过这点理儿来,想起那件事不过点点头,笑一笑罢了。在当时,我可真有点咽不下去那口气。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啊。

    哪个年轻的人不爱漂亮呢?在我年轻的时候,给人家行人情或办点事,我的打扮与气派谁也不敢说我是个手艺人。在早年间,皮货很贵,而且不准乱穿。如今的人,今天得了马票或奖券,明天就可以穿上狐皮大衣,不管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还是二十岁还没刮过脸的小伙子。早年间可不行,年纪身份决定个人的服装打扮。那年月,在马褂或坎肩上安上一条灰鼠领子就仿佛是很漂亮阔气。我老安着这么条领子,马褂与坎肩都是青大缎的——那时候的缎子也不知怎么那样结实,一件马褂至少也可以穿上十来年。在给人家糊棚顶的时候,我是个土鬼;回到家中一梳洗打扮,我立刻变成个漂亮小伙子。我不喜欢那个土鬼,所以更爱这个漂亮的青年。我的辫子又黑又长,脑门剃得锃光青亮,穿上带灰鼠领子的缎子坎肩,我的确像个“人儿”!

    一个漂亮小伙子所最怕的恐怕就是娶个丑八怪似的老婆吧。我早已有意无意地向老人们透了个口话:不娶倒没什么,要娶就得来个够样儿的。那时候,自然还不时兴自由婚,可是已有男女两造对相对看的办法。要结婚的话,我得自己去相看,不能马马虎虎就凭媒人的花言巧语。

    二十岁那年,我结了婚,我的妻比我小一岁。把她放在哪里,她也得算个俏式利落的小媳妇;在定婚以前,我亲眼相看的呀。她美不美,我不敢说,我说她俏式利落,因为这四个字就是我择妻的标准;她要是不够这四个字的格儿,当初我绝不会点头。在这四个字里很可以见出我自己是怎样的人来。那时候,我年轻,漂亮,做事麻利,所以我一定不能要个笨牛似的老婆。

    这个婚姻不能说不是天配良缘。我俩都年轻,都利落,都个子不高;在亲友面前,我们像一对轻巧的陀螺似的,四面八方地转动,招得那年岁大些的人眼中要笑出一朵花来。我俩竞争着去在大家面前显出个人的机警与口才,到处争强好胜,只为教人夸奖一声我们是一对最有出息的小夫妇。别人的夸奖增高了我俩彼此间的敬爱,颇有点英雄惜英雄,好汉爱好汉的劲儿。

    我很快乐,说实话:我的老人没挣下什么财产,可是有一所儿房。我住着不用花租金的房子,院中有不少的树木,檐前挂着一对黄鸟。我呢,有手艺,有人缘,有个可心的年轻女人。不快乐不是自找别扭吗?

    对于我的妻,我简直找不出什么毛病来。不错,有时候我觉得她有点太野;可是哪个利落的小媳妇不爽快呢?她爱说话,因为她会说;她不大躲避男人,因为这正是做媳妇所应享的利益,特别是刚出嫁而有些本事的小媳妇,她自然愿意把做姑娘时的腼腆收起一些,而大大方方地自居为“媳妇”。这点实在不能算作毛病。况且,她见了长辈又是那么亲热体贴,殷勤地伺候,那么她对年轻一点的人随便一些也正是理之当然;她是爽快大方,所以对于年老的正像对于年少的,都愿表示出亲热周到来。我没因为她爽快而责备她过。

    她有了孕,做了母亲,她更好看了,也更大方了——我简直地不忍再用那个“野”字!世界上还有比怀孕的少妇更可怜,年轻的母亲更可爱的吗?看她坐在门槛上,露着点胸,给小娃娃奶吃,我只能更爱她,而想不起责备她太不规矩。

    到了二十四岁,我已有一儿一女。对于生儿养女,做丈夫的有什么功劳呢!赶上高兴,男子把娃娃抱起来,耍巴一回;其余的苦处全是女人的。我不是个糊涂人,不必等谁告诉我才能明白这个。真的,生小孩,养育小孩,男人有时候想去帮忙也归无用;不过,一个懂得点人事的人,自然该使做妻的痛快一些,自由一些;欺侮孕妇或一个年轻的母亲,据我看,才真是浑蛋呢!对于我的妻,自从有了小孩之后,我更放任了些;我认为这是当然地合理的。

    再一说呢,夫妇是树,儿女是花;有了花的树才能显出根儿深。一切猜忌,不放心,都应该减少,或者完全消灭;小孩子会把母亲拴得结结实实的。所以,即使我觉得她有点野——真不愿用这个臭字——我也不能不放心了,她是个母亲呀。

    四

    直到如今,我还是不能明白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所不能明白的事也就是当时教我差点儿疯了的事,我的妻跟人家跑了。

    我再说一遍,到如今我还不能明白那到底是怎回事。我不是个固执的人,因为我久在街面上,懂得人情,知道怎样找出自己的长处与短处。但是,对于这件事,我把自己的短处都找遍了,也找不出应当受这种耻辱与惩罚的地方来。所以,我只能说我的聪明与和气给我带来祸患,因为我实在找不出别的道理来。

    我有位师哥,这位师哥也就是我的仇人。街口上,人们都管他叫作黑子,我也就还这么叫他吧;不便道出他的真名实姓来,虽然他是我的仇人。“黑子”,由于他的脸不白;不但不白,而且黑得特别,所以才有这个外号。他的脸真像个早年间人们揉的铁球,黑,可是非常地亮;黑,可是光润;黑,可是油光水滑地可爱。当他喝下两盅酒,或发热的时候,脸上红起来,就好像落太阳时的一些黑云,黑里透出一些红光。至于他的五官,简直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我比他漂亮多了。他的身量很高,可也不见得怎么魁梧,高大而懈懈松松的。他所以不至教人讨厌他,总而言之,都仗着那一张发亮的黑脸。

    我跟他是很好的朋友。他既是我的师哥,又那么傻大黑粗的,即使我不喜爱他,我也不能无缘无故地怀疑他。我的那点聪明不是给我预备着去猜疑人的;反之,我知道我的眼睛里不容沙子,所以我因信任自己而信任别人。我以为我的朋友都不至于偷偷地对我掏坏招数。一旦我认定谁是个可交的人,我便真拿他当个朋友看待。对于我这个师哥,即使他有可猜疑的地方,我也得敬重他,招待他,因为无论怎样,他到底是我的师哥呀。同是一门儿学出来的手艺,又同在一个街口上混饭吃,有活没活,一天至少也得见几面;对这么熟的人,我怎能不拿他当作个好朋友呢?有活,我们一同去做活;没活,他总是到我家来吃饭喝茶,有时候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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