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已经来魔都三天。
这三天他收获挺多,不但见识了这个世界经济中心之一的繁华,而且还签下了三名人才。
其中之一就是最先签下的刘功,另外的两个人一个是曾显,她其实对于软件开发这一块儿,还是有一点天分的,为了得到这个好的待遇,她能在短短的两天之内突击进步,让凌风签下她了。
另外一个人就是刘功的一个朋友,他本来现在是有工作在一家工作室上班,但是待遇不怎么样。
嗯,这两个人,一个是主动要来,另一个是凌风让刘功再找人才时,刘功想到的。
当然,除了最开始的刘功之外,其他另外两名人才的待遇,并不是特别好,但是相对于在这本地来说,已经是很不错了——这其中有一段缘故。
凌风也没有想到会用比较低的代价挖到两个人才,对此很是高兴。
至于他后面的代价有多低,且看下去。
刘功的这个朋友叫利臣,也是一个程序员,技术也还可以。
当凌风说,最好是能够有一个团队跟着过去的时,刘功,本来是挺不愿意有人跟着他竞争的,但是一想,就算他和曾显两个人过去,虽然可以显得他们特别珍贵,但是如果要开展工作的话,还是比较困难。
所以,他就找到和他关系还算是相处不错的利臣。
“什么?你已经找到工作了,而且待遇还不错?,现在你也想我和你一块儿过去?”利臣没有想到刘功会来找他,而且还直接开门见山说,要给他另外一份更好的工作。
“是的,不要以为我是在忽悠你,我可是有好事情才会想到你这个兄弟的。”刘功说这话的时候都有几分真诚。
说是只有几分,那是因为他并不想让这个利臣和他拿一样的薪水。
好吧,他承认是有一些嫉妒这个好朋友。因为这个好朋友的运气向来都比他好,在他失业的时候还能够有工作,有一份稳定的工资可以拿。
尽管其实这个工资在这个城市,根本就只能够维持温饱。可是也能够每个月都能够发钱不是。
“咦,你小子今天的行头不错嘛,整个人看上去精神也不错。哟,换手机了,还是果机,你真的找到了很好的金主?”
利臣本来是不怎么相信刘功,可是一见他身上穿的都是名牌,就连手机也换了一个新的,就有几分相信了。
这小子能够有多少银子,他心里还是有一点清楚的,身上这套衣服最起码也要两万块以上,他现在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当然,也不排除这个小子为了打肿脸充胖子,把信用卡给刷爆,但是他知道,他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女朋友,管经济管得非常的严,他不可能做出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事儿。
再说,他如果真想坑他,也没有必要。刘功嘛,这个人为人还是挺讲义气的,大概真的是有什么好事儿才会找到他吧。
“这是老板提前预支给我的工资买的啦,怎么样,你要不要去见见我现在的精子在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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