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压得心力交瘁,喘息困难,然而,她却依旧坚强地挺直腰杆。
她珍惜每一个朋友和每一份感情,所以,当秦朗真心对她好,甚至为了救她受到伤害时,她拼了命,付出一切代价,也要护他周全。
顾念就是这样一个人,爱憎分明,喜恶不掩。
这个时间段,恰好时小非更衣完毕,返回包厢。
远远地看见餐桌上的男女,他们穿着同样的宝蓝色新款奢饰品套装,眼神相互对视,在优美乐曲和黄色烛光的映衬下,越发像一对儿上流社会的热恋情侣。
时小非心里愈发不舒服。
尤其是,他从玻璃窗中,看到自己模样。
雷劈的杀马特发型,外加上世纪八十年代弄潮儿的经典服饰,他目前这个造型,恐怕连埃塞俄比亚的难民都不如。
两相对比,泾渭分明,格格不入。
忽然,一个念头横空而出:难道今天的所有事端都是老爸搞得鬼?自恋又孤僻的怪老头怕自己比他强,比他出风头,便使用卑鄙的手段,想方设发在念念面前抹黑自己?
果真是个卑鄙、阴险、狡诈的坏蛋!
树小也招风,怪只怪自己太优秀了,老狐狸担心比不过,便暗暗在背后下了手。
这么龌龊的事都办的出来!
想到如此,时小非鼻子重重一哼,背着小胖手,跺跺脚,“董叔叔,送我回军区大院!”之后,便掉头离开了。
小君子报仇,二十年不晚,时老头,你给我等着!
矩形餐桌,时林昆站起身,单手握住一瓶红酒,优雅地向她走来。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即使这套衣服不是时下流行的色系,但他却能穿出另一种成熟男人特有的韵味。
他亲手为她倒上一杯八二年的拉菲,酒杯晃动,杯壁上残留着红色的妖娆,递到她手中。
时林昆半倚着桌子,与顾念面对面,距离仅有一步之遥。
时大总裁是标准的男色,再加上看似高冷,实则无赖的痞气作风,将他装扮得迷一样令人看不透。
“实事求是地告诉我,那天,你救过非儿为什么悄然离开?”这个问题一直纠结时林昆很长时间。
“怎么说呢?算是还愿吧!”顾念嘟了嘟嘴,酒窝深陷,实事求是,娓娓道来,“我上初中的时候,家里已经败落了。有一年暑期我在超市做促销挣外快。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起得晚了,又担心迟到扣钱,就在马路上狂奔。不想被一辆豪车撞到晕过去了。肇事车辆好像是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驾驶人开车逃逸。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到的医院,朦朦胧胧间只听到医生说血库没有RhA型血液,当时有生命危险。说来也巧,那位送我去急诊的解放军叔叔跟竟然我血型相同,是他为我输了血。”
时林昆听到这个故事,似乎勾起某些回忆,目光深远。
“等我脱离危险期,想去感谢救命恩人,可是他早就离开了,我连名字都没问到。”说到此处,顾念惋惜地叹着气,“后来,我就许愿,如果某一天有人需要我的血液,我也会默默捐献悄悄离开,像他一样做好事不留姓名,哎,不过说实话,我还真是挺想见他一面的。”
时林昆挑起长眉,语调淡然,“你真想见见给你输血的解放军叔叔?”
“当然了,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我总该知道他是谁吧!”
“好,这件事,我可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