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赛进行了三周。第一周,旧金山49人的胜利,可以说是奇兵致胜;第二周,旧金山49人的胜利,可以说是幸运女神;那么,第三周,旧金山49人的胜利,则是强强对碰之中以硬朗的作风完成了虎口拔牙。
借口和质疑势必还会存在,但三连胜却已经证明了陆恪的能力。作为横空出世的新秀四分卫,陆恪的市场行情自然是水涨船高。
和家里、坎蒂丝通话结束之后,来电和短信断断续续地一直在进来,前前后后已经有二十多个来电以及五十多条短信了作为联盟三十二支队伍三十二名四分卫之中,唯一一名没有经纪人的球员,陆恪现在真正地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炙手可热”。
“我很幸运,我们现在在辛辛那提。”莱赫意味深长地说道。
虽然说,辛辛那提是一个巨型交通枢纽,但这里却不是体育经纪人最理想的驻扎城市;联盟之中的顶级经纪公司,超过百分之八十都选择了洛杉矶和纽约作为大本营。
今天的客场比赛在辛辛那提,所以即使那些经纪人再着急、再迫切,电话和邮件也是他们的最佳选择。相较而言,第二周比赛结束之后,就已经开始行动的莱赫,再次抢占了先机。
陆恪一下就听明白了话语里的深意,轻笑了起来,“你又怎么确定,面对面的交谈,可以让你占据先机?”
“给我一个’我不是最合适经纪人’的理由。”莱赫根本不慌张,轻描淡写的一句反驳,就让陆恪不由语塞。
可是,陆恪却不是一个简简单单就可以击败的对手,“那么换一种说法,你又怎么能够确定,我就是那个正确的选择呢?”
“你对自己不确定?”
“不,我对自己充满了确定;现在的问题是,整个联盟里的每一个人都不确定。”
这一来一往的对答,速度非常之快,几乎没有思考时间,仅仅只是以本/能的反应在交谈,突然,莱赫就停顿了下来,没有继续接下来,眼底流露出了笑意,转移了视线,也收敛了锋芒,接着说道,“听说,你在大三担任陪练的时候,就是一个疯子。”
莱赫没有回答陆恪的疑问,而是更换了话题;话题的选择也非常有趣,陪练生涯。
对于联盟来说,对于教练来说,陪练生涯是没有参考价值的,因为陪练没有系统的战术训练,也没有系统的体能训练,他们的作用更像是活动的沙包。那段生涯,几乎用一句话就可以总结了。
莱赫却提起了陆恪的陪练生涯。
事实上,莱赫不仅仅是展开了调查,而且还亲自询问了陆恪的大学队友,凯文-普瑞斯、约翰-沃德等等,那些远离体育赛场的名字,莱赫都亲自拜访了。
对于莱赫来说,他选择一名球员,天赋很重要,能力很重要,但在这之外,意志力、比赛气质和个人作风也十分重要像大本那样不断在场外惹是生非的运动员,莱赫不介意为他收拾烂摊子,但对于职业生涯的延长确实是不利的。
2006年的车祸,大本无照驾驶,差一点就躺在医院,永远醒不过来了。
伴随着年龄的增长,莱赫挑选球员的眼光和要求,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主要看你如何定义疯子。如果全心全意投入训练,竭尽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我承认。”陆恪一脸坦然,丝毫没有被揭短的局促和不安,“但老实说,在训练这方面,真正的疯子是jj-瓦特,你看过他的训练吗?上帝,和他相比,我简直就是小羔羊。”
“你和jj是朋友?”莱赫有些意外。
虽然jj-瓦特是今年的新秀,但关于他的讨论数不胜数首轮秀的讨论都是如此。瓦特是一名一心一意扑在橄榄球上的球员,甚至可以说是“球痴”,在训练之外,瓦特的朋友不多,私生活也十分贫乏,除了训练还是训练。
陆恪和瓦特居然是朋友,莱赫确实不曾听说过。
“仅仅只是偶尔发发短信,讨论一下训练方案什么的。我猜,我们不是朋友,应该是训练伙伴。”陆恪打趣地说道,“就我想所说的,他才是一个疯子。”
莱赫呵呵地轻笑了起来,“某种程度来说,你也毫不逊色。我是说,今天的比赛。”
“今天的比赛?”陆恪脑子里浮现出了问号,不明所以。
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的传球选择太过冒险了,但比起前两周来说,其实今天的比赛,他在传球选择方面已经相对保守了许多,主要还是因为基诺-阿特金斯带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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