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金哲才喜欢极限运动吗?”
像是被一只利箭射中靶心,方颐突然停住了动作,脸色像是被瞬间冰冻,然后又被阳光慢慢解冻,脸上有一丝自觉难为情、竭力要隐藏的笑意。
“不,我是因为喜欢极限运动才认识金哲的。”她的肤色是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是喜欢亲近阳光的古铜色,不过现在好像更亮了些。
“你刚才问我,我为什么喜欢极限运动?可是我不玩极限运动,我又能做点什么让我觉得自己是存在的呢?”方颐大概是不想跟弟弟讨论这个问题,自动转移话题。
“我也不喜欢读书,不想当学者,也不想学管理,不想进方氏做事,目前大概也用不着我去联姻,家里有更合适的方竞琪——她从小学弹琴学跳舞,一看就是名门闺秀。”
“像我这样,不男不女,当然也没有哪个大户人家会喜欢,娶妻要娶贤,这是所有有点身家的人家的家训。”
“当然我也不喜欢那样的生活,目前的生活已经够无聊了,难道我还要把自己再关进另一个监狱?”
“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像个行尸走肉,总需要些激情刺激下神经,证明自己还活着。
而极限活动就能给我这样的感觉,每次运动后,感觉身上每一个细胞都是新生的一样。
尤其是你从高处一跃而下,那种感觉真是无比奇妙,好像你是一个自由的灵魂,不再被拘束在一个躯体里。只要你试过一次,你就会喜欢上那种感觉的。”
一大段话说出口,方颐才想起,好像有点不合适。
自己这个弟弟,原来就是那种说风就是雨,看到别人干什么他就要干什么的人。万一他要去玩翼装飞行,那可怎么办?
翼装飞行号称“极限中的极限”,死亡率超过30%,可不比平时踢球、游泳、击剑、甚至赛车这些活动。
即使是金哲这样经验丰富的老手,也会出意外。
这次他能捡一条命回来更是意外。当时大家在空中看着他下坠,都已经跟他Say?goodbye了。
现在,如果方翊听了自己的话,要去玩这项目,估计爷爷会气得想宰了自己的心都有吧。
爷爷对方翊,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里怕掉了。而方翊从小就爱折腾,爷爷既不想拗着他,又怕他受伤,所以只要方翊要玩什么,就花钱,买最好的设备,请专业的教练和陪练……
“不,还是不要试了。人还是平平安安的好。活着,才能享受更多生活。”方颐赶紧改口。
弥逸看着方颐表情突变,口气大改,猜到她紧张了。
“这个即使是我想玩,也不会直接跑到山上就往下跳吧。我知道什么是危险。”弥逸答道,“你还没回答我,你是不是喜欢金哲吗?”
然后得意地看着方颐,心想,你说一大堆话,绕一个大圈,以为我就会忘记关键问题了?
方颐看了眼弟弟,“就跟喜欢你一样喜欢。”
弥逸心想,这回答只能骗地球人吧,原装弟弟出车祸时也没见你回来瞟上一眼,说是训练紧张。可这金哲一受伤,你就放弃训练天天守着。
能是一样的喜欢吗?
中间最少差了一个银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