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快的发现尸体?
为了什么呢?尸体不是越晚发现对凶手越安全吗?
大家一时都陷入了沉思。
“对了,队长,刚刚有个线索我忘记说了,在现场的厨房水槽里,我们发现一只盛过血的瓷碗,不排除客厅内大量血迹被人为泼洒过。”
“哈?”
王甄和路筹一起抬头,什么情况,就在他们觉得两件案子可能真的没什么关系的时候,怎么突然又一棒子打回原点?
“咚咚咚”
会议室的门突然被敲响,大家齐刷刷地往外看去,一名警员快步走来跟王甄汇报:“王队长,有人来自首,说自己是双十一案的凶手。”
“把人提到审讯室,我这就过去。”
王甄立即起身过去,特意绕到办公室,看着林溪还睡的安稳,松了口气,然后挥了挥手,路筹不情不愿地走过来:“怎么了?”
“我订了外卖,留的你名字,差不多半个小时到,完了你把她叫醒吃饭,顺便提醒她吃个药。”
说完便立马把钥匙塞给路筹跑了,生怕路筹反悔似的。
但路筹根本连答应的机会都没有,站在门口看着手里的钥匙颇为无语,最后叹了口气,便先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一进审讯室,刘乐云就吃了一惊。
自首的人竟然是403的女主人,宁晨。
宁晨身上有种典型的家庭妇女的气质,微胖,穿着朴素,扎着一个不算整齐的中马尾,绞在一起的手很粗糙,眼神疲惫泛红,不敢抬头直视刘乐云和王甄的眼睛。
“你说你要自首?”王甄问道。
宁晨低着的头更低,她点点头。
“你要自首什么案子?”
宁晨的肩膀开始颤抖起来,许久没说话,就在王甄和刘乐云等的都有点不耐烦的时候,宁晨下定决心似的抬起头:“我要自首,是我杀了丁园,杀了那个狐狸精!”
宁晨今年36岁,但是和丈夫王威认识已经超过了20年,王威还在高中的时因为父母离异,他跟着父亲搬到了宁晨家所在小区,并且转入了宁晨的学校,两人还是同班同学,一来二去,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
但是两个人的关系很快被宁晨的父母发现,坚决不同意二人来往,王威家境很差,学习也不好,但是宁晨可是有希望考入985的,结果宁晨不听父母的话,坚决跟王威在一起,而且大学两个人还一起报到了邺城的一个普通三本,为此事宁晨跟家里断了来往。
之后,毕业-结婚-生娃,简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曾经的才女成了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很快熬成了“黄脸婆”。
但是宁晨不怕,自己陪着王威白手起家,度过了多少艰难的日子,王威不会抛弃她的。
然而他们在一起二十多年的情谊,终究还是出现了裂缝。
一年前,王威开始开始早出晚归,经常深夜回到家还带着满身的酒气,但是王威隐藏的很好,宁晨一直没有发现什么确切的证据。
直到两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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