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生来就是注定会成为上帝的宠儿的。
现在的沈乐颜就是。
不管以前她吃过什么亏,尝过什么苦。现在,亏也好,苦也好,都在慢慢的远离她。在别人的眼里,她就是标准的上帝的宠儿。
刚从学校毕业,这毕业证都还没能拿到手上呢,事业事业丰收,爱情爱情让人羡慕。
光是那两束花,就羡慕死了多少女人啊。
哪个女人不喜欢花呢?还是玫瑰那种代表着浪漫爱情的花。
俗吗?俗!非常俗气,甚至是烂俗。
每年一到情人节,满大街都是玫瑰花,不管什么颜色不管是不是染色,反正爱侣们都喜欢用玫瑰花来表达感情。
可就是这么俗气的东西,女人就偏偏吃这一套。
这一天,每一个路过沈乐颜办公室外面的女人,都会被里面那两束玫瑰花给吸引。
沈乐颜人都没在公司呢,这么两束花,就让人羡慕不已。
安琦路过沈乐颜办公室的时候,渐渐放慢了脚步。她端着咖啡杯、或者抱着文件夹的手,都会不由自主的捏紧。
别人不知道,可她却清楚得很,那一束蓝色妖姬,是莫景轩送的。
九十九朵的进口原生蓝色妖姬,价格非常之昂贵。
她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总是尽力的去讨好莫景轩,可是却半点回应都得不到。得不到不说,反而让那个男人更加热烈的爱着沈乐颜。
这一束蓝色妖姬,已经让安琦心头滴血。又特么凭空冒出来这么一束十一朵的爱恋,又是贵的吓人,豪气的吓人的一束玫瑰花。
光是想想那个价格比自己两个月工资都还要多,安琦的心就没办法抑制的难受。
她不平衡,她怎么能平衡得了呢?
沈乐颜初入公司的时候,可是在她手底下做事情来着。
可是现在,一切的风头都被沈乐颜抢走了,爱情、事业,什么都是沈乐颜的。而自己,却连一个办公室的位置都保不住。
想着,想着,安琦的指甲,就深深的嵌进了手心的皮肉。
甚至,她都忘了痛。
莫景轩办公室。
秘书把刚才路过沈乐颜办公室时悄悄拍到的那两束玫瑰花的照片递给莫景轩看。
“莫总,沈小姐的办公室今天好热闹啊。”
莫景轩脸色不悦,十一朵昂贵的玫瑰花,谁送的?
难道是,慕焰澈吗?
莫景轩在心里面猜测着,难受吗?难受。
自己好不容易,终于鼓足了勇气送出一次花去,竟然还有人和自己争锋。如果自己轻而易举就将对方给比下去了,那么,或许此刻莫景轩的心里会好受一些。
可偏偏,自己不但没把对方比下去,还反而有被对方比下去的趋势。
这就让人很抓狂很焦灼了。
“知道那束花是谁送的吗?”
秘书摇摇头说:“这个就不知道了,快递员送过来的。沈小姐不在,没办法,我只能代为签收。也不知道沈小姐到底把她的团队带到哪儿去了,我打了她的手机,也没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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