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顾瑶把墨镜拉下来仔细的看了一眼,的确是陆宝麦和她的表格林顾风。
他们怎么会在一起喝咖啡?看起来有说有笑的,关系相当亲密。
林顾瑶皱了皱眉,把墨镜推上鼻梁,犹豫了两秒,伸手抓拍了几张照片。
这种东西,总有用上的时候。
“顾琅对管理公司没什么兴趣,最近一直在和朋友玩赛车,和老爷子也是闹得很凶。”林顾风故作头疼的叹了口气,实际上,有一个没有野心的弟弟,不知道省了他多少事。
“他就那样,喜欢放飞自我。”陆宝麦淡淡笑了下,从高中的时候林顾琅就不太喜欢上课,有时间不是逃课去网吧就是跟人家比赛机车,稍微长大点有钱买赛车了,每天赖在赛车场不走,十次有八次逃课,她都能在赛车场上抓到他。
上学的时候,林顾琅就是那种光芒万丈引人注目的人物,女生排着队给他送东西,他向来不收,每天懒懒散散玩世不恭的,只会抱着一本被他折腾到模糊的课本蹭在她旁边坐。
那个时候他没什么忧愁,而她不太一样,高中时代是她最黑暗的一段时间,她每天坐在课桌前,木讷机械的做题,给自己强行加自习,门卫大爷不催她她绝对不离开学校,这也是她高考成绩好的主要原因。
和林顾风告别,陆宝麦坐公交车离开市区,买的书装在包包里放在腿上,车窗外的风吹进来,一下就把她带回那个年纪。
“陆宝麦,学校有朗诵比赛,你普通话不错,我帮你报上名吧?”高二那年下午,班长拿着笔记本和笔,记着报名朗诵比赛的人名。
“不了,我不太想参加比赛。”陆宝麦的视线放在窗外,扭过头相当礼貌的拒绝了。
“为什么呀?你普通话又好,声音也好听,一定能拿到好名次的。”班长站在一边,相当诚恳的请求。
“没听到人家不愿意吗?”林顾琅从后面揪着班长的校服后衣领把他拉开,“班长,您老行行好,看看别的有意愿报名的同学吧。”